首都机场偷渡案开庭 机场内部人员受审认罪
今天(10日)上午,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简称“首都机场”)一起内外勾结的偷渡大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诉的偷渡团伙两年中将13名偷渡客经首都机场运送出国。检方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提起公诉,在18名被告人中,有12名首都机场的内部人员为偷渡提供了内应。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这个偷渡团伙共作案8次,欲组织26名偷渡客偷越国境。其间,因遇边防检查等原因,他们成功4次,并将13人偷运至加拿大。
据被告代理人介绍,上午受审的蛇头卢建明当庭否认控罪,不承认参与此事。作为机场内应之一的被告人周壮则称,自己只管收钱传话,不管其他。成功偷运一人,蛇头给他十几万元报酬,他扣下4万,其余分给别人。
根据被告人此前的供述,每次偷渡,蛇头郑德端、卢建明先向每个偷渡客收取数十万元偷渡费,再安排偷渡客到京,让偷渡客搭乘有机场特别通行证的工作车混入机场停机坪。与此同时,蛇头雇佣的外籍人士以正常的购票登机手续搭乘飞往加拿大的国航航班,这些受雇者通过机场边防检查后,与普通乘客一样乘坐摆渡车到达机场停机坪,在此趁乱与偷渡客“调包”,让偷渡客拿着登机牌冒名登机。
作为内应,十余名机场内部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他们分工明确,手法隐蔽。组织偷渡的是北京首都机场航空安保公司西区业务部四科通道警卫员朱永林,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AIR CHINA CARGO CO.LTD.,简称“国货航”)北京运营基地国内室、国际室业务袋司机米长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的摆渡车司机按朱、米二人的安排,确保摆渡车和偷渡客乘坐的工作车一同到达飞机下。另两名机场安保公司通道警卫员和航空器监护员,负责查看机下是否有负责抽查的边检人员。此事一直到2007年12月28日才败露,当时4名来自福建长乐市的偷渡客到达机场停机坪后,结果被停机坪上例行抽检的边检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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