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欧洲航空公司因操纵价格被罚1600万澳元
综合外电2月16日报道,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ACCC)16日表示,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已下令要求4家欧洲航空公司为操纵价格行为支付总额为1600万澳大利亚元的罚金。该委员会表示,由于违反贸易惯例法(Trade Practices Act),法国航空(Air France)与荷兰皇家航空公司(KLM Royal Dutch Airlines)被要求支付600万澳大利亚元罚金,荷兰马丁航空公司(Martinair Holl and NV)与卢森堡航空公司(Cargolux International Airlines S.A)则分别支付500万澳大利亚元。
该委员会上周(9日当周)开始对这些航空公司提起诉讼,并称在2003年年初到2006年期间,这四家公司就征收燃油附加费彼此间达成了谅解。
委员会表示,法国航空公司、荷兰皇家航空公司与卢森堡航空公司都已承认与德国汉莎航空公司(Deutsche Lufthansa AG)在上调国际航空货物燃油附加费方面彼此间存在非法操纵价格行为。
委员会表示,联邦法院同时下令限制相关方从事类似行为5年,并要求它们分担委员会相关费用。
委员会表示,上述四家公司及澳洲航空公司(Qantas Airways Ltd.)与英国航空公司(British Airways PLC,简称“英航”)因组建非法卡特尔而被下令支付的罚金总额已达4100万澳大利亚元。
编译: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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