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0月以来连发五起当事人在派出所死亡事件
东方网12月15日报道 帮人看了一辈子风水的刘新学,最终没有看破自己的命局。刘新学是河南省汝州市寄料镇石梯村锅牌沟人,49岁,附近村民建房子、找墓地时经常找他看风水。
10月2日凌晨5时,刘新学被发现用皮带“上吊”死亡,地点是在汝州市公安局蟒川派出所留置室。
来自河南省公安厅的消息,2008年10月份以来,河南省连续发生五起案件当事人非正常死亡事件。
风水先生意外殒命
石梯村位于汝州市西南部,群山环绕,小河穿行。在村外一处山坡上,有一座新坟孤立在那里,一位村民指认,“新学就埋在那儿。”
11月20日,在石梯村村委会,本刊记者找到了刘新学的一位远房表哥陈武臣。
陈武臣是一位乡村医生,他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刘新学给人看风水,主要是喜好这个,农闲时就四处走走,“也不靠这个挣钱。”
前不久,附近蟒川乡腾口村有户人家的墓被盗,尸骨丢失。刘新学答应帮忙寻找,并商定找到后收取一万元辛苦费。
10月1日,刘新学背着一袋尸骨到腾口村,却被丢尸户认为是敲诈并报警。当晚,汝州市公安局蟒川派出所将刘新学带回所里,录口供至10月2日凌晨1时。四个多小时后,刘新学被发现在留置室内用皮带上吊自杀。
据见过刘尸的人介绍,刘的脖子上有明显的皮带印痕,青紫并有淤血,其头部、脸部和膝盖有渗着血的不明伤痕。而在刘的左臂,12个用圆珠笔写下的大字异常醒目:脸比金贵,一生清白,天大冤枉。
刘新学的一位堂弟告诉本刊记者,刘新学在堂兄弟中排行老四,膝下有一儿一女,平日生活简单幸福。此次其意外死亡,令家人悲痛万分。
事发以后,派出所方面通知了家属,但没有让他们及时见到刘新学的尸体。谈到此事,刘的这位堂弟气愤不已,“三天后才让我们见到了人!”
随后,在汝州,警方对家属们进行了安抚,并谈判协商了善后事宜。
据称,10月5日,双方的谈判基本结束,警方的经济赔偿为50万元。而据本刊记者了解,最终的赔偿金额为40 余万元。拿到赔偿后,刘新学的尸体被火化。
11月20日下午,在已出嫁的刘新学的女儿刘海霞家,刘海霞的公公赵四向本刊记者介绍了刘新学的一些情况,证实赔偿已经到位。但对于医学鉴定、赔偿协议等更多细节,赵四没有详细透露。
一位村民说,家属之所以不愿多说,除了拿到赔偿、息事宁人之外,他们还有别的顾虑,“听说他们跟公安局达成了协议,不准乱说。”
采访中,家属委婉表达了对警方的质疑,说刘可能是被打死的,最起码是被逼死的,“要不他身上怎么有那么多外伤?”
村民们对刘新学死在派出所的事都感到意外和震惊,“好好的一个人,进去没多久就死了,以后谁还敢相信派出所? ”
在刘新学被抓的几个小时内,派出所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警方对此有何调查结论?相关责任人有没有受到处理?
11月21日,本刊记者来到汝州市公安局提出采访,被该局政治处工作人员拒绝。
死在派出所
另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安阳市内黄县。10月3日,在内黄县公安局楚旺派出所,22岁的河北青年杜学雷被殴打后死亡。
此事在河南省公安系统引发强烈反响,其不仅作为“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被全省通报,还在会议上被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四次提及。
“孩子死得冤啊,是去派出所送钱时被打死的。”杜学雷的叔叔杜春平悲伤地说。
22岁的杜学雷,是河北省魏县回隆镇李大汪村人。平时在山西岳父家里生活,临时跑些运输维持生计。结婚刚刚一年,小女儿还不满一岁。
该案目击者闫金飞向《瞭望东方周刊》回忆了此案的相关情节。
10月3日中午,闫金飞和杜学雷等人在楚旺镇一家饭店吃饭,饭后其他人陆续离开,落在最后的他因无钱付账被饭店老板拦住并报警。
不久,来了两个身穿便装的人,他们简单问了问情况就把闫金飞“扔进警车后备箱”带到了楚旺派出所。
过了一会儿,杜学雷也闻讯赶到了楚旺派出所,进门时与派出所内的人发生了语言冲突,随后产生了肢体接触。
“我看他们想打架,我就从沙发上站起来。”闫金飞正想拉劝,另外一个人走过来,按住闫金飞:“别动,没你的事。”
结果,闫金飞听见他们打起来了,当他回头再看时,发现“他们在杜学雷的上身用脚乱跺了一阵就出去了”。
接着,杜学雷被发现口舌发黑、没有反应,等送到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时,杜学雷已经死亡。
杜学雷的家人向本刊记者反映,杜学雷当时口鼻出血,眼睑受伤红肿,左耳青紫肿胀,耳下有道伤口。
事发当天下午,杜学雷的家人到内黄县检察院报案,几名涉案民警被迅速控制。
为了确保公正办案,10月6日,该案办理权由内黄县公安局移交到安阳市公安局,随后,指定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侦办此案。
“我们仅用三天就查清了案情,迅速刑拘了几名涉案嫌疑人。”安阳市公安局龙安分局副局长牛力强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牛力强介绍,犯罪嫌疑人均为内黄县公安局楚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共有五名,“一名民警,一名工人,三名联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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