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 发表于 2009-3-11 09:30:10

中消协公布年度十大事件 “集体返航”上榜

旅客利益沦为筹码,“集体返航”拷问民航职业操守  事件回顾:2008年3月31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共14个航班发生“集体返航事件”,航班飞到目的地上空后,乘客被告知无法降落,又返回昆明,导致昆明机场众多的航班延误,致使当天昆明机场1500多位乘客不能如期离港。东航方面给出的解释是“天气原因”,而同一天飞往上述地区的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则正常降落。之后民航总局的调查结果表明,当日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执飞的云南省内机场的气象条件总体上是适航的,事件是东航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
  点评:面对东航这起人为集体返航事件,人们不禁要问:航空公司及其飞行人员将旅客的安全置于何处?肇事飞行员的职业道德何在?面对这样的管理与服务,有多少旅客还愿意选择这样的航空公司?而在此次事件中,东航先后两次发表了不同声明,先是声称“纯属天气原因无法降落”,后又承认“有人为因素”,人们有理由担心,航空公司滥用“天气原因”逃避违约责任,究竟还会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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