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二月消费投诉显示订机票投诉增长明显
2009-03-26 《晶报》 记者王鹂鸣深圳市消委会昨(25)日发布的2月消费投诉分析显示,订票投诉12宗,比上月增加7宗,增长幅度明显。同时,食宿及文化娱乐类投诉有上升。
今年2月,深圳市、区两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24宗,比上月447宗下降5.15%;结案435宗,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99088元。
订票投诉反映的主要的问题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航班;服务不到位,未告知或提醒消费者注意事、退换票的限制条件;设置障碍,特别是特价票退票难;收取退票费不合理;未提供真实的票价信息;机票上的姓名与证件不符导致消费者无法登机,机票代售点不予退款等。例如,消费者王小姐通过电话订票,收票时没有发现机票上的名字出错,第二天发现错误后,要求更改或重新出票,但代售点表示,王小姐当时没有核对清楚,第二天才反映此事,代售点不担责任。而王小姐认为,虽然她当场没有发现,但问题的关键是代售点出票时打错字,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一纠纷目前尚在调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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