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航空副机长在日本买取赃物运回国被判刑
2009-03-26 共同网日本埼玉地方法院26日对被控有偿接受赃物等罪名的越南航空公司(Vietnam Airlines Corporation)副机长DANG·XUAN·HOP(33岁)下达判决,被告被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期4年,以及罚金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5万元)。据悉,被告涉嫌从在日越南扒窃团伙集团买取赃物运回本国。
审判长中谷雄二郎指出,“被告利用社会信赖实施犯罪,性质恶劣。其行为为赃物流入越南提供了不可或缺的便利,虽有其他同事参与犯罪,但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中谷审判长同时也就判处缓刑的理由解释说,“被告受教唆实施犯罪属于从犯,并且可能由此失去工作,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制裁。”
被告已于当日缴纳了罚金,今后将暂时被移送至东京入国管理局,预计将于近期被遣返回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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