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交易“强行中止” 东航套保后年到期
2009-09-08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汤白露、孙嘉夏8月中旬有市场传闻称:“六家外资银行和投行收到来自国资委的函,称国资委下属部分央企将对此前与外资投行签订的大宗商品挂钩产品,保留不付款的权利。”
昨(7)日,国资委在《关于企业致函交易对手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称,近期从事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业务的部分中央企业向交易对手致函,表示鉴于对该项业务的内部调查正在进行,其保留追索权利,此举属于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国资委予以高度关注和支持,并希望有关交易对手应当予以协助。
“此事我们已经获悉,正在进行内部讨论。东航的套保合约将于2011年7月到期,至于是否签订2011年之后的套保合同,董事会还在等国资委的决定。”昨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董秘办一位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运用法律手段减少损失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国有资产研究中心研究员高梁表示,这是国家加强金融监管的有力举措。从国资委作为国企大股东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一个企业内部管理的问题,交易对手也不能用“非商业操作”的理由来指手画脚。
东航董事长刘绍勇昨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国内多家航空公司于航油套保业务上出现巨额亏损,国务院国资委也在昨天发表声明,表示支持从事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的部分中央企业运用法律手段通过谈判协商、仓位管理等措施维权,尽力减少损失,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等权利。东航昨日并未就是否因航油套保业务致函有关公司作出说明。
记者从ST东航董秘办了解,根据国资委要求,东航及时停止了与外资投行签订新的套保合约。ST东航上述人士表示,“据我们了解,包括东航在内的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停止购买套保业务的新合约。具体说,关于航空公司的燃油套保合同,只签到了2011年。”
记者查阅ST东航新发布的半年报,ST东航航油套保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27.94亿元。而在2008年,ST东航燃油套保业务的损失为64.01亿元。这两组数据表明,东航在燃油套保业务已经挽回27.94亿元的损失。
据介绍,64亿元的亏损,是根据2008年12月31日的油价计算出来的浮亏总额。由于每个月都交割一次,64亿元的总亏损将分摊到3年的合约期内。而27.94亿元的收益,则是根据2009年1月~6月进行交割以后产生的盈利。
刘绍勇向记者表示,中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风险管理能力需要提高。
国资委要求“暂停购买” ST东航上述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国资委对于衍生品的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的信息披露也更加详细,尽量跟市场同步。”
据记者了解,国资委早在2008年底就曾内部通告,要求大型国有企业暂停购买海外期货套保合约。2009年3月,国资委发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监控风险,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此外,2009年,国资委将对央企投资金融领域的总体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
国资委有关人士称,针对部分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存在的问题,国资委已多次明确要求所有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必须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不得选择复杂结构产品,并强调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同步播报东航70亿再融资议案获通过 昨日下午,ST东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A股和定向增发H股共募集资金总额约70亿元人民币议案进行表决,均获高票通过。增发完成后,东航资产负债率或降至94.7%。
东航方面表示,再融资是为推动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并将向包括控股股东东航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向东航集团全资下属公司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定向增发H股。
东航董事长刘绍勇昨日并未透露除东航集团之外的其他定向增发投资者,根据计划,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数量不超过13.5亿股,其中东航集团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4.9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4.75元/股。此次增发完成后,将极大改善东航资本结构,以截至2009年6月30日东航的财务数据模拟测算,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至94.7%。东航方面表示,此举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安全性,提高抗风险能力。刘绍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东航目前已经开始接触增发对象,并正按市场原则进行询价等工作,“很多投资人都非常感兴趣,我们也非常有信心。此外,有关加入航空联盟的工作,我们也正在对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
东航总经理马须伦则向记者透露,东航与上航已在“相当多的地方开展协同合作”,并制定了“枢纽战略、品牌协同战略、精细化管理战略、成本控制战略、信息化战略”等5大战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