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首期警用航空飞行员培训民航大学开班
2009-09-09 《人民日报》 记者朱虹图:培训学员正在体验直升机操作
7日,公安部首期警用航空飞行学员培训在中国民航大学开班,来自全国警用航空部门的8个单位13名学员参训。“惊险大片中警用直升机的飒爽英姿,不久后将在现实中看到。”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据介绍,培训学员在中国民航大学完成为期半年的航空理论学习后,还将进行1年上机操作,最后取得由公安部认证、相当于民用航空商业驾驶执照的许可,成为首批由我国公安机关自行培养的警用航空飞行员。
警用航空在执行空中巡逻、跟踪追捕、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展现出警用直升机快速反应、机动灵活的特点。据悉,我国公安系统现已拥有近30架直升机,设有13个航空队,在建10个航空队,未来3—5年将形成50架左右直升机的警用航空队伍。
本次培训是公安部历史上第一次,公安部将继续与中国民航大学加强合作,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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