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 发表于 2009-9-11 11:45:05

央企套保巨亏现转机 外资投行被指“下套”

2009-09-10 《第一财经日报》 胡刘继

图:“我们研究后发现,这些合约不仅不是套保合约,甚至连投机价值都没有。”新华社图制图/张逸俊
  因参与油料套期保值而发生巨额亏损的央企,或许有机会挽回部分亏损,因为事态出现转机。
  “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参与油料套保的部分央企,在签订合约过程中存在被相关外资投行欺骗的情况。因欺骗而签订的合约,法律上而言将是无效合约。如果诉诸法律程序,我相信这些央企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钟先生(化名)对CBN表示。
  钟先生所在公司是一家套保亏损央企的财务顾问,钟先生是该财务顾问小组负责人之一。他们春节前后成为该央企财务顾问,正值该央企套保出现巨额亏损。钟先生表示,出于职业保密,不能透露该央企名称及其交易对手即外资投行的名称。
  坊间一直传闻央企可能被外资投行欺骗,但未见确切说法,如今真相可能正在浮出水面。
  钟先生表示,根据他们采集的包括电子邮件、书面推介材料、网上通讯记录等在内的证据,及对该央企与外资投行所签合约进行分析、估值,可以得出两个观点:相关外资投行在与该央企缔约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等欺骗行为;双方所签“套保”合约甚至没有投机价值,更不用提所谓套保功能。
  “打个比方,你有一个西红柿,但说它是橘子。但我没见过橘子,就当成橘子买了下来。你可以说我笨,但是,你把一个西红柿当成橘子卖给我,这本身是一种欺骗行为。”钟先生表示,“外资投行与一些央企签订合约,事实上并非套保合约,他们把‘西红柿’当成‘橘子’卖。他们通过对产品结构调整、包装及增加附加条款等手段,使合约实际上变质。我们曾与某外资投行谈判,质问他们敢说所签合约是套保合约吗,该投行的人无言以对。”
  “就我们了解的情况而言,相关央企高层包括其公司章程,并不存在为投机而进行交易的意图。那他们为什么会签下事实上带有投机性质的合约?原因在于他们不懂这类复杂衍生品。”钟先生说,“而相关外资投行在这方面有多年经验,设计的产品一般人很难看出问题,再加上其强大的销售和公关能力,最后企业不明就里就跟对手签约。”
  “更有甚者,我们研究后发现,这些合约不仅不是套保合约,甚至连投机价值都没有。”钟先生说,“投机价值的含义,就如买彩票,中大奖几率很小,但一旦中了就可能赚很多。根据这些合约,如果油价上涨,央企在现货市场会增加很多成本,但在衍生品交易那边收益会非常小;一旦油价下跌,那么央企将加倍赔偿对方,亏损甚至可能是无底洞。”
  几家央企财报显示其最终亏损额甚为巨大。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China Limited,简称“国航”)去年10月前后与几家外资投行签订场外交易合约,原油从当时100美元/桶一直跌至去年底40美元/桶,中国国航去年底合约公允价值损失约68亿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去年底公允价值损失约62亿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指出,从法律角度说,要认定对方是否欺诈,主要看在缔约过程中对方是否存在虚假陈述、风险信息披露不充分,如果存在,其合约属于非法。
  去年几家航空公司套保巨亏曝光后,央企套保亏损一直受到关注。近期此事再度升温。
  不久前,部分套保亏损央企致函交易对手,表示正对该项业务进行内部调查,其保留追索权利。9月7日,国资委表示,此举属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国资委予以高度关注和支持,有关交易对手应予以协助。
  对于“保留追索权利”,金鹏期货副总经理喻猛国表示,此类场外衍生品交易多为一对一交易,属信用交易,无保证金,亦非每日结算。如果所签合约存在欺骗性,央企拒绝付款,可能挽回部分损失。
  国资委称,为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国资委正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情况展开调查,并支持企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谈判协商、仓位管理等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有效维护权益,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等权利。
  “目前部分央企尚未决定如何解决问题,面临的选择包括起诉、仲裁和谈判等。如果起诉,相信我们能赢。”钟先生说。
  (CBN记者冉学东、柏亮对本文有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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