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下发H1N1型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
2009-09-16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向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各院校,局属各单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航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民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把保障国庆期间的飞行安全正常和广大旅客健康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并对各机场、各航空公司以及民航各院校提出了详细具体要求,尽最大努力保障航空旅客健康安全,最大限度遏制疫情经航空运输传播,最大可能减少流感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航空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作出应有贡献。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航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各院校,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和全国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应对秋冬季疫情增速发展的新情况,保障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广大航空旅客的健康安全,严防流感疫情经航空运输传播,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控机制
民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把保障国庆期间的飞行安全正常和广大旅客健康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充分认识到严防流感的传播是关系经济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大事情,是保证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正常进行和民航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
民航各有关单位要在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基础上,坚持“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措施,按照已建立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与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调统一、密切配合,因地因时制宜,保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二、关注疫情发展,完善防控措施
针对近期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疫情明显增加的情况,密切关注国家和卫生部关于疫情信息通报和防控措施指南,结合国庆期间民航运输特点和实际情况,着重完善以下几方面防控措施:
(一)各机场应做到:
1.各机场应加强机场内旅客活动区域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向旅客宣传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知识。
2.在值机柜台设置旅客健康提示牌,提示有发热或流感样症状旅客应暂缓、推迟或取消旅行。
3.在候机楼适当位置设立临时测量体温、候诊等待和信息登记的区域,该区域的设立应方便旅客寻找、到达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旅客的私密性。
4.与相关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人建立协作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并做好后续工作。积极建立并完善与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驻场各单位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5.做好广大员工的防病治病和知识宣传工作。
6.加强对直接服务旅客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控,建立相应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带病上岗等可能引起疾病传播的情况。
7.建立健康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员工自身及其家属健康信息,了解其生活和居住小区疫情情况,尽早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8.直接服务旅客工作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采取适当个人防护措施,达到保护旅客同时保护自身健康的目的。
9.做好候机楼环境卫生和消毒、通风工作,加大通风和新风量,保证室内适宜温度和照度。严格按照常规消毒规范实施环境消毒并适当增加日常消毒频率。
(二)各航空公司应做到:
1.继续做好在航班上宣传防病知识和视频播放宣传片工作。
2.航班正常运行时应继续配备适量的个人防护用品。
3.针对目的地为北京的航班运行时,遇发现发热旅客或严重流感样症状旅客,在妥善采取发热旅客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可按照密切接触者划定原则,对左右各一人、前后排各三人配发防护用品。并及时通过空管部门通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同时按照运行中发热旅客应急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4.航班起飞前如发现发热或严重流感样症状的旅客登机,在未能出示医疗机构关于其他疾病明确的诊断证明,或经相关医疗机构诊疗不能排除甲型H1N1流感的情况下,机长有权阻止其继续航空旅行,并应尽快通知所在机场或地面代理人进行相应处理,避免引起旅客过度不满和严重影响航班正常运行。
5.应建立发热或严重流感样症状旅客无法正常航空旅行的免费签转或退票制度,并建立与相关机场或地面代理的协调制度,及时高效地处理上述旅客就航空旅行出现的问题。
6.做好机组成员和直接服务旅客的地面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继续落实机组成员出勤前体温检测或健康申报制度,加强飞行准备时的健康信息管理,及时有效地掌握执行飞行任务时的健康状况。坚持树立机组成员严格遵照体检合格证管理规章要求的意识,杜绝直接服务旅客的地面工作人员带病上岗工作的情况。
7.按时做好旅客航班上的日常消毒和通风工作,做好机上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8.进一步加强机组成员驻外和过夜值勤的健康安全管理,落实健康监控措施。提高卫生防病和个人防护意识。
三、重点加强防范,保障国庆顺利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南苑机场应全面完善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和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卫生局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协调各驻场单位全面配合完成北京市有关保障国庆活动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民航有关防控措施。充分协调各相关航空公司、空中交通管制、出入境检验检疫、地方医疗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确保防控措施和程序的落实做到环环相扣、无缝连接。
各航空公司应积极配合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完成各项防控措施,制定进京航班和北京基地的防控应急预案,加强航空公司驻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各部门的防控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通过航空运输传播。
四、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民航各院校应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规定,根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防控工作方案和措施。
各院校应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控,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必要校园内健康安全管制措施,保证学生在校学习、训练、生活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开窗通风;积极配合和协调当地医疗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室内集会活动;对可能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制定应急预案。
五、加强信息报告,保证及时准确
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报告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相关信息。
六、加强个人防护,安全接种疫苗
根据卫生部关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接种原则,由卫生部统一负责全国疫苗调配。民航各单位应积极宣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按照重点人群和岗位(航空人员和直接服务旅客工作人员及岗位)优先接种原则,制定本单位接种方案,并于2009年9月18日前将本单位接种估算人数上报所在地区管理局,地区管理局汇总后于9月28日前报民航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实施有效监管,确保措施落实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重点单位和部门的进行相应监督检查,确保在国庆前各相关单位,尤其是各机场和有进京航班航空公司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足和困难的地方给予指导和帮助。坚决要求做到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最大努力地保障航空旅客健康安全,最大限度地遏制疫情经航空运输传播,最大可能地减少流感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对航空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民用航空局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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