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
副省级城市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的行政地位之称,源自改革开放1980年代,当时由于其特有的经济地位而被称为“计划单列市”,和省会等较大城市一样,具有宪法授予的部分立法权。按照中国大陆行政区划来划分,“副省级城市”属于省辖市之列的地级市。重庆是第一个副省级城市。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包括重庆共计有副省级城市16个,因重庆于1997年划分为直辖市减少为15个。其最高行政官员(市长)对应的行政级别为副省长级(副部长级)。
副省级城市列表
副省级城市目前有十五个,分别如下:
哈尔滨 | 长春 | 沈阳 | 大连 | 济南
青岛 | 南京 | 杭州 | 宁波 | 厦门
广州 | 深圳 | 武汉 | 成都 | 西安
广州是副省级城市中经济实力最强的城市,GDP位居大陆城市第3位;成都是人口最多的城市,位居大陆城市第4位。
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人大常委主任联席会议
全国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
第一次会议:1985年2月26日~3月4日在广州举行
第十七次会议:2001年10月30日~11月2日在广州召开
第十八次会议:2002年7月23日~?在哈尔滨召开
第十九次会议:2003年10月8日~?在武汉召开
第二十次会议:2004年8月31日~2004年9月6日在沈阳召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