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 发表于 2009-11-15 14:23:23

终端区实施区域导航需要了解的几个要点

1、机载导航数据库(navigational database)是一种存储包括SID/STAR在内的相关ATS航路结构信息的电子设备。每个AIRAC (Aeronautical Information Regulation And Control)更新一次。
经过P-RNAV认可的航空器可以自动从机载导航数据库中载入相应的完整的SID或者STAR。参见图1。
图1
2、旁切航路点(fly-by WP)与转弯提前量:
2.1 终端区内RNAV程序的SID以及STAR中推荐使用旁切航路点的方式。
2.2 旁切航路点意味着提前转弯,而非通过该点后再转弯。转弯的提前量由飞机的导航系统自动计算。
2.3 转弯提前量的影响因素为速度(包括地速以及垂直速度)、高度、所需转弯角度、机型的机动性能以及不同的机载RNAV系统。
2.4 管制员发布的速度限制指令对该机执行RNAV程度的转弯性能和垂直剖面有直接影响。
2.5 通常情况下,6000米以下的转弯坡度为25度。6000米以上以及起飞后加入RNAV程序的转弯坡度是5度。
3、进近范围内改变航路的方式可以是指令飞机直飞某个航路点(direct to)或者雷达引导。相比较而言,直飞某个航路点的指令让机组有更好的情景意识以及运作效率,更有利于机组掌握自身位置以及预期的航行元素,包括要飞距离、剖面等,优化飞行管理及性能。管制员发布的“直飞某个航路点”(direct to)指令并非雷达引导。当然,管制员还是可以随时使用雷达引导。
3.1 直飞指令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机组可能无法执行:
3.1.1 导航计算机故障;
3.1.2 离指定的航路点太近;
3.1.3 地速太大或者转弯角度太大;
3.1.4 未指定SID/STAR,或者指定的航路点并不在本SID或者STAR中;
3.2 在执行直飞指令后,仅指定航路点(含)以后的航路细节得到保留。到达指定点后继续执行相应的SID/STAR。
3.2 管制员发布直飞指令时需要考虑到:
3.2.1 指定航路点是否在该SID/STAR中;如果必需指令航空器直飞某标准程序以外的航路点,机组需要较长的时间来调出该航路点。一旦执行,结果是标准程序中断,航空器从当前位置直飞该点并在到达后继续保持航向,从此需要雷达引导。
3.2.2 两航段间的转弯角度不能大于120度,最好不大于90度。
3.2.3 直飞指令缩短了所需航程,可能无法达到某些高度和速度限制。
3.2.4 RNAV系统自动更新当前有效的航路点,已经飞越的航路点自动删除,因此不要指令航空器直飞某个已飞过的航路点或者已失效的航路点。
4、执行RNAV程序的SID/STAR时,一旦实施雷达引导,要想恢复到原来的程序,机组需要大量的操作。所以对于进港航空器,实施雷达引导后建议继续引导直到截获ILS;对于出港航空器,实施雷达引导后建议指令机组飞向SID程序的最后一个航路点。
5、对于不能执行或者未被认可同意执行RNAV标准程序的航空器,可以向其发布传统程序、雷达引导或者飞向导航台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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