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客满挤兑散客登机 南航长期优惠作赔偿
《上海商报》 记者应一琳“领了登机牌却上不了飞机,而且不作出合理解释。”日前,上海市民唐小姐投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以航班客满为由无理拒绝她登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消保委”)指出,南航的所为“是一种违约行为”。最终,南航同意为唐小姐提供长期优惠作为赔偿。
团队游客“挤兑”散客登机 唐小姐称,今年10月15日,她通过芒果网购买了两张南航上海至北京的机票,共计1380元。当天,唐小姐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办理了相关登机手续,并领取了登机牌。飞机原定起飞时间为中午12点整,11点30分,唐小姐持登机牌登机时却遭到拒绝。当班的南航工作人员向唐小姐解释,称由于当天迎来了一个大型旅游团,人数太多,该航班已经全部客满,再也没有空位留给唐小姐了。工作人员建议唐小姐将航班调整至15点30分。唐小姐当即反问,南航已经给自己办理了登机手续,并确认了飞机上的座位,怎么能够因为单方的安排不到位而“踢”顾客下机呢?再者,假定临时性原因,航班意外增加了很多客人,那也应该根据“先来后到”原则来安排,上不了飞机的应当是后来者,怎么能挤走前面的客人呢?
南航违约被指“霸王”做法 气愤之极的唐小姐随后找到售票的芒果网理论。而芒果网称此事只能找航空公司解决。孤立无援的唐小姐随即拨打了消保委投诉电话。
在得知唐小姐的遭遇后,卢湾区消保委认为,唐小姐购买了机票,实际上已经与南航公司达成了运输服务合同关系,应当享受约定的时间、航班等服务。南航公司为唐小姐办理了登机牌是履行运输服务合同的第一步,但此后以航班已客满为由,单方提出要唐小姐延迟至15点30分的航班,完全是违约行为,是以强欺弱的霸王做法,这与其应负的社会责任、应有的商业道德不符,消费者完全有理由向南航追究违约责任。
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卢湾区消保委的调解下,南航允诺,作为补偿,唐小姐今后搭乘南航航班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唐小姐对此也表示较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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