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 旅客搭乘飞机须慎防“空中飞贼”
2009-12-25 《中国民航报》 记者吴晓莉随着元旦、春节等乘机高峰的到来,从2001年开始初现端倪的机上盗窃犯罪现象或再度高发。近日,《中国民航报》记者就民航公安机关如何有效打击机上盗窃犯罪及旅客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进行了采访。
机上盗窃是指发生在执行航班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内的盗窃行为。犯罪嫌疑人通常有选择地乘坐某航段民用航班,尤其是从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城市始发的票价相对便宜的中短途航班,在飞行途中(登机后至下机前)专门针对旅客随身携带上飞机并放置在行李舱内的行李进行扒窃,以现金、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贵重物品为主。自2001年7月30日广州至上海的航班上首次发生机上盗窃案件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机上盗窃已成为带有典型行业特点的、多发性的侵财犯罪。
为了维护乘机旅客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多次紧急部署全国民航公安、保卫系统开展打击机上盗窃专项行动,集中警力重点打击现行机上盗窃犯罪活动,并要求当地机场公安机关接报案后,马上进行现场访问,在第一时间调取航班资料,尽快摸排犯罪嫌疑人,固定安检信息图像,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件、手机号码等信息,核对出港旅客及公安旅店业登记管理系统,开展近程查缉,或向犯罪嫌疑人可能流窜地发出协查,进行远程堵截。
为了实现打击犯罪效能最大化,民航局公安局积极协同空警各支队、大队,形成了“地面打、空中控、无缝衔接配合”的工作状态,并要求各航空公司进一步完善机组、客舱人员在飞行中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处置程序及预案的培训内容,在手册和航前准备中增加反扒防盗内容,在飞行途中提高反盗窃意识和警惕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乘飞机旅客携带现金数量越来越多。在高利益的刺激和诱惑下,机上盗窃逐步体现出案件数量猛增、个案案值巨大、犯罪群体急剧膨胀等特点。为了进一步提高发现、控制犯罪活动的水平和能力,民航局公安局抓紧推进民航公安信息网络建设,自行研发出的民航公安信息系统可以提供航班信息查询、犯罪嫌疑人比对及预警服务,并逐步向全国机场推广普及。
从2007年5月民航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机上盗窃专项行动以来,民航公安共破获机上盗窃案件1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0人次,为旅客挽回财产损失近300万元。
案情回放
2007年3月28日,民航珠海机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宗发生在飞机上的案值35万元港币的特大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缴赃款12万元人民币。
2007年12月25日,广州白云机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12·10”特大机上盗窃案,抓获盗窃、窝赃犯罪嫌疑人各1名,收缴赃款共计人民币110万元。
2009年5月13日,北京至西安某航班上发生一起机上盗窃案件,旅客程某被盗现金5万美元,已破案;5月17日,在深圳至福州的某航班上,旅客陈某被盗现金5万欧元。经机场公安机关调查发现,上述航班持伪造身份证件乘机者有重大作案嫌疑,已向全国机场公安机关就相关嫌疑人发出协查通报。
如何防范飞贼 民警为您支招 相关数据显示,至2009年11月,全国民航旅客运输量突破2亿人次大关,如此巨大的乘机客流使得民航班机不再是一块“净土”。与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旅客相比,民航旅客携带的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是犯罪分子伺机作案的重要诱因。民航公安机关提醒旅客,尽量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旅行,如必须携带,则要提高警惕,多加防范。
临近元旦、春节等出行高峰,中国民航局公安局提醒广大旅客:
一是在乘坐民航旅客班车抵离机场的过程中,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在机场候机楼办理购票、值机和通过安检的过程中,不要分散注意力,防止扒手行窃。
二是在飞行途中,旅客要在三个环节上多加防范。
1、在旅客登机过程中,因为旅客素不相识,而且忙于放置行李、寻找座位,人员流动较大。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分子往往浑水摸鱼,趁机实施盗窃而不易被察觉。“飞贼”的作案时间一般发生在8时和16时等乘客容易睡觉的时间,被盗者一般都坐在靠舷窗的位置,需要引起旅客注意。
2、在航班飞行过程中,旅客的警惕性往往最低,看书、看报、上厕所,甚至休息,往往是犯罪分子下手的最好时机。在此期间,要保持一定警惕,特别是对周围翻动行李的可疑旅客注意观察。
3、在旅客中转过程中,也极易发生盗窃。建议中转的旅客在下飞机时,要看管好自己的行李,如果要到中转厅休息,最好将贵重物品和财物随身携带下飞机。
特别提醒广大旅客的是,一旦发生机上盗窃行为,应当立即通知机组按规定程序处置,切不可在飞机上发生争执,以免影响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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