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出台“促进西藏民航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01-25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更好地发挥民航对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促进西藏民航事业的进一步发展,1月2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出台《关于促进西藏民航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提高服务能力、保障能力、通达能力、飞行能力、发展能力和加强队伍建设六个方面采取18项措施,集中全行业力量,促进西藏民航事业的发展。
一是完善机场布局,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地级市域机场布局。加快那曲机场前期工作,使西藏所有地、市都有运输机场布点。
完善重点县域机场布局。以服务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结合西藏实际和民航“十二五”规划,在完成地、市机场布局的基础上,研究确定重点县域小型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的布局规划,逐步扩大民航的服务范围,使绝大多数西藏人民能够享受到航空运输服务。
二是加快设施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加快现有机场的改造和建设。加快拉萨贡嘎机场飞行区改造及配套工程的建设;尽快完成昌都邦达机场改扩建、阿里昆沙机场新建和日喀则机场军民合用改造工程;加快林芝米林机场改扩建的前期工作进度;完善各机场的助航灯光系统,满足夜航要求。“十二五”期间规划实施邦达机场飞行区改造工程。加快新增机场的建设。近期加快那曲机场建设。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远期进行重点县域小型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的建设。加快航油保障设施建设。在西藏重要运输机场建设航油储运设施,完善所有机场的航油供应保障机制。加快航空应急救援设施建设。针对西藏地区自然条件特点,近期购置高原型直升机用于应急救援;远期逐步建成完善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
三是增加航线航班,提高通达能力。支持增加国内航线。鼓励和引导航空公司增加国内其他机场(含港澳台)至西藏的航线航班,并优先安排时刻。对新开至西藏的独飞航线,视情给予二至三年的市场培育期保护,并视市场需求及经营情况适当延长保护期。支持开辟国际航线。在符合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的前提下,鼓励中外航空公司开辟连接西藏的国际航线。支持设立航空公司基地。鼓励有条件的航空公司在拉萨等机场设立基地。
四是抓紧机型选择,提高飞行能力。抓紧高原型飞机的选择和改装。积极协调有关飞机制造商,研发和提供高原型飞机;鼓励航空公司通过改装或引进高原型飞机增加高原运输飞机数量。确保西藏各机场的持续通航。
五是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发展能力。加大机场建设投资力度。继续对西藏机场建设项目给予全额资金支持。优先安排西藏机场建设项目资金,确保民航专项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中央投资对西藏机场的支持力度,满足西藏机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加大保障设施投资力度。加快拉萨至成都平行航路、西藏地区ADS-B(卫星导航)相关设施以及区内空管设施的建设;加大空管新技术的应用力度;加大对航油及应急救援等保障设施的投资力度,确保西藏民航安全正常飞行。加大机场亏损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支持西藏民航发展的财经政策,建立稳定的长效补贴机制。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中央财政资金对西藏民航机场经营亏损的补贴力度。加大航线运营补贴力度。在进一步完善现行支线航空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连接西藏机场的航线航班补贴力度,对自带航油的航班给予适当补贴。加大飞机改装补贴力度。对航空公司为适应高原飞行而发生的飞机改装费用,民航局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加大职工培养补贴力度。进一步完善西藏民航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机制,加大对职工的培训力度并给予资金支持。
六是加强西藏民航职工队伍建设。完善职工队伍建设机制。积极培养当地民航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逐步建立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相关政策机制。完善对口支援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选拔内地民航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员工和业务骨干赴藏开展对口援助工作。
据了解,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各部委和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西藏民航发展十分迅速,航空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已经连续保障西藏航线安全飞行44周年;航空运输业务量快速增长,机场保障能力得到大幅提高,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拉萨贡嘎机场为干线,以昌都、林芝机场为支线的机场结构;航线网络结构不断优化,航线总数由9条增加到16条,航班密度不断加大,其中拉萨机场2009年夏季每周定期航班达212个,昌都每周定期航班18个,林芝每周定期航班14个。
据统计,2008年,西藏民航对西藏GDP的贡献达到了24%,民航的快速发展对推动西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