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 发表于 2010-1-28 18:05:31

二女大闹机舱误航班 专家称其行为可拘十日

2010-01-26 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18分报道,航班晚点,乘客往往都先投诉航空公司,这次在广州飞往三亚的某航班上,为了能让7名迟到的同伴一起登机,两名女子大闹客舱,守着机舱门不让关。直接致使航班延误了70分钟才起飞,机上的141名旅客怨声载道。这两名女子的做法该怎么界定,她们是不是该为航班晚点负责?下面我们连线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
  主持人:我们看到这两名女子的行为损害了不少乘客的利益,她们是不是触犯了法律?
  洪道德:是,她们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
  主持人: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洪道德:这里面有很多种妨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刚才讲的这种情况就是其中一种,她妨害了交通运输秩序。按照这一条的规定,最重可以处罚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的罚款。
  主持人:在这两名女子大闹期间,航空公司是给予劝告的方式,但是没有进行强行的阻止,如果有乘客因为飞机延误造成经济损失,航空公司没有强行阻止是不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洪道德:是的,因为从航空公司的角度来讲,就等于没有完成航空公司和其他乘客之间,签订的运输合同的规定的义务,所以航空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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