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 发表于 2010-1-29 17:03:02

2010年民航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

 2010-01-28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民航联合研究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共同出资设立。该联合研究基金面向全国,旨在吸引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参与以民用航空科技发展为背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民用航空科技的源头创新能力,促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为实现民航事业从大国走向强国的跨越做出贡献。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民航局共同协商,决定自2010年起设立为期五年的第三期“民航联合研究基金”,年度总经费1000万元。
  民航联合研究基金资助项目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之一,鼓励民航系统内外的研究人员开展实质性的合作研究。该类项目由双方共同管理。
  2010年民航联合研究基金拟资助重点项目2-3项、面上项目20-25项;重点项目资助强度130—180万元。
  面上项目主要研究领域
  1.新航行系统理论与技术,民航系统仿真技术,航空安全基础理论与技术,空中智能交通与信息安全,安全检查新理论与方法;系统可靠性与系统安全性理论及方法;机场感知理论与技术。
  2.国家空域资源管理理论与方法,航空安全管理与航空犯罪预防控制理论、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系统。
  3.与机场道面相关的新材料及岩土工程理论,飞机新材料、新工艺理论与技术。
  重点项目研究领域
  1.机场动目标感知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
  2.空中交通管理智能服务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
  3.基于多源信息的飞行器进近威胁目标表达及行为预测
  4.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驾驶环境再现与分析模拟
  申请及相关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的申请、评审和管理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管理办法和程序执行。项目受理与评审时间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同步。项目接收时间自2010年3月1日开始,3月19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有关申报事宜参见《关于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申请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研究领域范围与要求。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附注说明选择“民航联合研究基金”;“申请代码1”必须填写“F01”,“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3.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相关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申请的项目数,与作为负责人或参与者正在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3项;同时,上述人员同一年度内申请(含参与)与承担(含参与)本联合基金项目数合计为一项。
  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相关项目类型见《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说明。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不能申请本联合基金的重点项目,并且作为申请人申请与作为负责人承担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资助基金(专项)项目的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者申请或承担各类型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
  4.项目获资助后,资助项目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须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中国民航局联合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一处每年4月30日前受理当年民航联合基金重点领域建议,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重点领域将在翌年受理项目申请。逾期提交的重点领域建议按规定不能列入当年度评审和讨论。《重点领域建议书》用表可发邮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系人处索取。
  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信息科学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邮编:100085
  联系人:熊小芸
  电话:010-62327147
  E-mail:xiongxy@nsfc.gov.cn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人事科教司
  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155号
  邮编:100710
  联系人:许洪
  电话:010-64092606
  E-mail:xuhongnew@atmb.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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