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航获批调高客运燃油附加费 上升8%
2010-02-22 香港《大公报》香港特区政府民航处22日批准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Cathay Pacific Airways Limited,简称“国泰航空”)和新加坡航空公司(Singapore Airlines Ltd.,简称“新航”)调高航空客运燃油附加费。新收费有效期从3月1日到3月31日。
据新华社香港2月22日电,新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短途航班最高为84港元,长途航班最高为390港元,加幅为8%,有关附加费是以发出机票日期为准。
客运燃油附加费是在航油价格出现波动时,帮助航空公司收回部分的额外经营成本。作为香港的民航管理部门,民航处按照有关的双边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审批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申请。
民航处定期审批航空公司的客运燃油附加费。上一轮的附加费申请是在1月底审批。当时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准,短途航班最高为78港元,长途航班最高为362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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