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航空:停航欠缺法律理据 随时准备重飞
2010-04-02 香港《大公报》澳门非凡航空公司(Viva Macau,简称“非凡航空”)停航事件出现峰回路转变化,该公司昨晚(1日)发表声明,质疑澳门航空董事局单方面决定终止澳门非凡航空的分专营权合约,可能欠缺法律理据。该公司表示对事件感到非常震惊,并声称已随时准备重飞,要求澳门当局尽快恢复航空营运权。不过,现正进行的退款行动不会停止。澳门非凡航空今日在澳门举行记者会,详细交代事件。
澳门非凡航空的声明指出,澳门航空董事局决定即时终止澳门非凡航空的分专营权合约的信件,注明日期为上月31日,信中并说明有理由撤销两间公司于2006年3月31日签署的分专营权合约。若仔细研究澳门航空在该信的陈述,显示澳门民航局于上月28日取消澳门非凡航空的航空营运权,是没有理据的。
声明称,澳门非凡航空被取消航空营运权,对当地及国际乘客造成混乱及不便,当中包括澳门非凡航空所有往返澳门至日本、越南、印尼及澳洲的所有航线,影响了澳门的形象及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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