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非凡航空被迫停运 不满政府吊销分营权
2010-04-07 《21世纪经济报道》 覃羿彬被澳门政府要求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Air Macau Co, Ltd.,简称“澳门航空”)取消其分营权的澳门非凡航空公司(Viva Macau,简称“非凡航空”),发起了一波比2009年一季度同样遭遇政府停航的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 简称“东星航空”)更为猛烈的舆论反驳。
4月2日,澳门君悦酒店,非凡航空选择在港澳复活节长假开始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担任公司主席的颜延龄,在会议上透露了非凡航空遭遇燃油供应商南光集团停止供油的全过程,并表示澳门航空应政府的要求而取消了公司的分营权缺乏法律理据,正在研究决定追讨由此造成损失。
非凡航空更在会后发出声明,指公司的管理层与股东认为非凡航空有足够的财力和卓越运营能力,能随时继续投入服务,目前需要的是重新获得运营许可和分营权。
根据非凡航空向记者发来的燃油合约纠纷备忘录,导致停航的导火索发生于3月23日上午10时。当时南光集团通知非凡总额190万美元之信用额,其余额当时为29.89万美元,且愿意接受非凡的结算;到25日下午6时,燃油供应如常,但到了6时25分,却又接到南光的传真,要求非凡全数支付有关已使用的使用额和缴交燃油预支费用。非凡为此在6时55分要求南光暂缓支付全款要求,但同意缴交预支费用,南光没有对此作出回应,而非凡声称当时的信用额为20万美元。
在26日非凡于中午12时48分全数支付当日航班的燃油费,包括前往雅加达和东京的航班,说汇款通知书传真和电邮至南光的办公室,非凡指责南光在确认其支付款项后,仍没有为当天的两个航班加油。
随后事件急转直下,非凡曝光的备忘录显示,在与南光经过漫长的讨价还价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非凡指事件的最后,南光要求其在全澳门银行停止办公的周六(27日)清还所有已使用之信用额才会继续供应燃油,非凡称无法及时安排。
非凡航空称,2008年起合共向燃油供应商支付了3800万美金结算燃油费用。
此外,非凡航空也回应澳门政府吊销其分营权的决定,表示分营权合约乃非凡航空及澳门航空之间的商业合约,任何第三方并没有权力干涉该合约的内容、效力及约束力。
“澳门航空如欲终止澳门非凡航空分营权合约,应该要经澳门航空自己的独立评估而作出决定,而非因为受任何第三者的影响或指示。”非凡航空对此已经向澳门航空发起律师信提出抗议。
澳门政府在4月2日晚发出回应声明,强调取消非凡航空的分营权是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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