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 发表于 2010-4-9 08:00:49

近年外航服务投诉增长 退票应退机场建设费

2010-04-08 《新闻晨报》 诸达鹤



 昨天(7日),工商机场分局和上海市消保委敦促上海地区部分外国航空公司,经营中要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当乘客要求退票时,应退还机场建设费,并且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目前在上海地区经营的外国航空公司有37家,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乘客将外航公司作为出行选择,有关投诉也逐年递增。据工商机场分局统计,2006年有关外航的服务投诉仅15件,以后每年以40%的速度增长,今年一季度已达16件。在不退还机场建设费方面,有22%的外航公司视情况随意而定,10%的外航公司不退还。根据2006年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关于收取机场建设费的有关规定,当乘客要求退票时,应退还机场建设费,并且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另据统计,乘客对部分外航公司的集中投诉还包括:受理投诉的渠道不畅通造成投诉难;因外航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等情况时,采用赠送代金券或赠送积分里程等敷衍了事的方式对乘客进行所谓的补偿;机票上采用全英文标注代码和信息,给乘客带来使用上不方便;不重视乘客权益保护,发生争议和投诉时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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