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 发表于 2010-4-10 13:16:11

在芒市开定期航班 起降一次最高可获补1万元

 2010-04-10 《都市时报》 特派记者向星权

开航线容易,养航线难,这是众多航空公司共同面临的难题。昨天(9日),从德宏州政府获悉,为了培育德宏航空市场,出台了《德宏州政府关于培育德宏航空市场的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规定从今日起,对新开辟的始发或原开通航线恢复航班德宏芒市机场的省外和境外航线航班,承运航空公司可享受专项补助资金。
  德宏州政府设立了德宏州新开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每年筹措机场专项补贴资金200万元,并设立专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对新开航线航班、原开通航线恢复航班两种情况进行补贴。
  新开航线航班按每一个起降架次进行补贴,芒市——昆明——北京,定期航班1万元,不定期航班0.5万元;芒市——昆明——上海,定期航班1万元,不定期航班0.5万元(仅限于德宏芒市机场始发点,但必须坚持定期进行,补贴时间暂定半年)。定期航班是指航班性质为定期航班,且在一年内可达到每周4个航班。
  恢复已开通航线航班并且稳定运行两年以上,按每一个起降架次恢复已开通的德宏芒市——成都、芒市——厦门直航等,定期航班补贴0.8万元,不定期航班补贴0.5万元。在德宏芒市至广州航线上新增加航班的航空公司按新开通航线航班标准补贴。另外,德宏芒市机场现在正争取申报为口岸机场,申报成功后,航空公司开通德宏芒市机场的国际航线,每一个起降架次给2万元补贴,补贴时间暂定一年。航空公司新开通或者恢复经停昆明或者其他城市的中转联程航线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办法》还规定机场对航空公司给予飞机起降费优惠政策。航空公司在德宏芒市机场开通国内未通航城市的直达航线,该公司该航线在德宏芒市机场运营第一年内飞机单项起降费、停场费、旅客服务费、安检费按50%收取。
  引进一条航线或增加一个班次并稳定飞行在两年以上的,给予个人0.5-1万元,单位1-2万元奖励,用于外出航线联络和接待航空公司实地考察等费用,经费列入年度补贴专项经费。
  同时,德宏州还放宽公务人员乘机限制,全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务人员外出进行公务活动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允许乘坐飞机,以提高工作效率支持航空业发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在芒市开定期航班 起降一次最高可获补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