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 发表于 2010-4-27 11:02:38

飞机延误因有雾? 旅客拒登机执意要讨说法

 2010-04-27 《每日商报》 记者叶根琴、吴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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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机场公告牌上写着航班延误是航空公司的原因。


在消费者龚先生看来,4月21日这场雾,并不算大,应该不会影响到飞机的正常飞行。那天早上8:10,龚先生原计划搭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MU5211航班从杭州去广州,可是航班延误了,他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简称“萧山机场”)等到12:00,才听到广播通知说12:15可以登机。
  “我认为这属于非天气原因延误航班超过四小时的情况,坚持要求索赔。”龚先生说,但东航工作人员坚持说是天气原因造成的,不予赔偿,于是龚先生拒绝登机。
延误的原因到底是不是天气?  在8:10-12:15的四个多小时里,龚先生发现至少有两个由杭州飞往广州的航班都正常起飞了,一个是CZ3820,一个是MU2357。他坚信,当时杭州有点小雾,可并不影响航班正常的起飞及降落。龚先生特别提到,在候机的时候,机场广播也有播报说是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MU5211延误,可惜他没有录音。
  龚先生称,一开始全航班有130多人坚持索要赔偿,最后只有他一个人坚持下来了,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他选择了不上飞机,并将行李取出,然后排队改签到19:00的MU5217。这个航班也延误了,直到21:45才起飞。为此,龚先生在机场待了13.5个小时,他提出的索赔要求为误工费917.05元,另外再赔偿200元。
  对于龚先生的投诉,东航杭州营业部的办公室主任称,飞机延误的确因大雾影响导致,后来消费者坚持不上飞机,纯属个人原因,这不符合赔偿要求。东航萧山机场的陶站长给出了更详细的说法——当天早上3:00航班返回萧山机场时遇到了大雾,所以飞机只能降落到上海机场。“该航班在上海机场等顾客休息完后才起飞回到杭州,这次造成航班延迟的根本原因是天气并不是飞机故障。”陶站长表示,航空公司不会对此作出赔偿。
  龚先生指出,他有证据证明航班延误不是天气原因,因为机场的公告牌上就写着是航空公司的原因,他还拍了照片。对于机场告示牌上写的航空公司原因一事,陶站长的解释是,这是一个笼统的说法,这块告示重在说明飞机要延误,并不是为了解释飞机延迟的原因。“我们当时派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跟顾客解释过是因为天气原因才延迟的,如果顾客怀疑也可以去气象局咨询一下此事。”
看看其他航空公司如何处理航班延误的问题  为此,记者采访了各家航空公司,大部分航空公司表示如果是公司的原因会作出适当的赔偿,如果是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航空公司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Shenzhen Airlines Ltd.,简称“深航”)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庞小姐表示,飞机延误是否能获赔主要看造成延误的原因。如果是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使得飞机延误时间超过4小时,那么由航空公司承担责任,作出赔偿。赔偿标准为:延迟4-8小时之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顾客所购机票价格的30%,延迟时间超过8小时的,赔偿金额不超过所购机票价格的100%。如果是航空管制、天气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延误,航空公司是不作赔偿的。
  东航客服热线50116号工作人员说,如果是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飞机延误,赔偿金额一般是200元/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客服热线周小姐则表示,暂时没有收到公司关于飞机延误的处理文件,无法作出回答。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简称“厦航”)杭州营业厅李经理表示,如果是航空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一旦延误时间超过了四小时,公司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一般为200元/人,如果是由不可抗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迟,公司可能会无偿给顾客安排点心、酒店等。同时,李经理强调,无论是哪种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迟,顾客都可以要求改签到其他航空公司,其中产生的多出的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比如原先买的是3折的票,后来改签的是5折的,多出的差价由航空公司承担)。
  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工作人员史先生说,民航局并没有针对飞机延误出台实际的政策,只是有一个指导意见。“如果是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飞机延误,航空公司是不承担责任的,如果是航空公司内部的原因则由航空公司作出补偿,但具体补偿方式并没有硬性规定,由各家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或者由航空公司和顾客之间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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