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破产尘埃落定 普通债权人受偿率13.68%
2010-04-30 《湖北日报》 记者王哲、习少颖昨(29)日上午进行的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 简称“东星航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财产分配方案高票通过。这意味着曾轰动一时的东星航空破产案进入尾声。
昨日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武汉中院举行。经过管理人审查确认,截至27日,东星航空的债权总额为9.32亿元。东星航空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2.28亿元,债权人损失超过7亿元。扣除拖欠职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4400余万元,及欠税6300余万元等优先债权和依法应予提存的分配额外,可供普通债权人分配的破产金额1.18亿元,占普通债权金8.69亿元的13.68%。
这意味着,每100元债权将能收回13.68元。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委托律师张杰说,相对于许多破产案受偿率为零的国内外企业破产案,此受偿率并不算低。
昨日的债权人会议上,到会的135家债权人表决权额占无担保债权额的93.51%,其中122家同意财产分配方案。
张杰透露,会后将依照此方案进行分配。在审查确认约1.1亿元提存债权额后,适时二次分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