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航空被诉“店大欺客” 不服判决提上诉
2010-05-05 《北京晨报》 记者颜斐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简称“厦航”)离职人员范后军被老东家列入“黑名单”,数次拒绝他买票登机。范后军认为,厦航多次拒载、强迫其签调解书侵犯了其人格权,故诉诸法律讨要公道。一审败诉后,范后军当庭表示要上诉。昨天(4日)获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上诉案。
范后军于1993年12月到厦航福州分公司担任航空安全员。2004年,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因与单位产生劳动纠纷,2005年3月6日,厦航向各航空公司发出《商请不要售予范后军各航空公司的任何航班机票》的函件,将他列入“黑名单”。到2008年9月15日,范后军先后7次乘坐厦航航班被拒。范后军后起诉至一审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厦航的行为侵权。一审法院后驳回范后军诉讼请求。
据了解,范后军在上诉意见中指出,厦航多次拒载他并通过媒体对其评价等行为,均无法律依据,且是厦航利用单方面的强势地位实施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都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工作。此外,厦航不积极疏通、合理解决问题,而仅仅靠一味的强制、强硬措施,更是形成双方冲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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