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 发表于 2010-5-28 12:20:52

公安机关将选拔第二批警航飞行学员 9月开学

2010-05-27 《人民公安报》 记者金衡

  记者从今天(27日)召开的公安机关选拔招收第二批警航飞行学员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公安部警航办年度工作安排和有关公安机关飞行人员培训需求,今年将从部分公安机关在编民警中招收第二批警航飞行学员。
  会议指出,走自行培养警航飞行人员的道路,是发展警用航空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要认真把握好招飞选拔工作的重点和方法,确保招飞工作质量。据了解,我国警用航空事业发展迅速,目前有北京、上海、广东、南京、深圳、郑州、西安、延安、三门峡等11支已组建的警务航空队,及重庆、山西两支以租赁方式组建的警用航空队,有警用直升机近30架。广西、浙江、山东、宁夏等十几个省区市公安机关正在积极组建警务航空队。
  据了解,2009年公安机关选拔招收的第一批10名警航飞行学员已完成了基础航空理论培训,目前正在接受飞行驾驶技术阶段的培训,将于2011年3月底毕业。第二批选拔招收的警航飞行学员将于今年9月开学。学员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部警航办进行资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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