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丹称孔子75代孙侵权 对方:没有法律依据
上周五,于丹委托律师给全国各地的新华书店发出律师函,称日本《中国聚龙新闻报》总编辑孔健的四本书侵犯了于丹的民事权利,要求新华书店将以上图书下架。1日,孔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此举没有法律依据。http://img4.cache.netease.com/ent/2010/6/3/20100603041202c702e.jpg
于丹:《论语力》等四本书侵犯了我的民事权利 。CFP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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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健(资料图)。
华商报6月3日报道 上周五,于丹委托律师给全国各地的新华书店发出律师函,称日本《中国聚龙新闻报》总编辑孔健的《论语力》(与于丹合著,新世界出版社)、《于丹的天空》(江西人民出版社)、《左手孔子右手庄子》、《新论语》(中国工人出版社)四本书侵犯了于丹的民事权利,要求新华书店将以上图书下架。1日,孔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此举没有法律依据。
于丹称四本书未经授权
孔健称,上周五,全国各地新华书店都接到了于丹的律师函,称《论语力》、《于丹的天空》、《左手孔子右手庄子》、《新论语》四本书侵权,要求新华书店将图书下架,否则追究法律责任。现在,出版社已经接到大量的退货。
孔健说,于丹无权直接给新华书店发这样的律师函。该律师函只是民事行为,既非具有强制力的政府文件,也非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
此举给自己和出版社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自己保留法律追究的责任。他还表示,“此前,我和于丹关系很好。我不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做,而且事先没有和我做任何沟通。”
是否授权说法不一
孔健表示,自己曾出面组织中国聚龙新闻报社、日中版权交流中心等机构,2007年5月、2008年1月两次邀请于丹访问日本,花费一百多万。仅为于丹购买与日本首相见面的一件衣服,就花了130万日元。第一次在东京,洽谈于丹书的出版和合作,孔健列出十项普及《论语》的合作项目,其中有包括日本出版于丹书籍,在中国共同合作出版弘扬孔子思想的书籍。孔健出示了一本《论语力》,称扉页的文字“孔健大哥,这是我们用心的所得”为于丹所写。
孔健说,“我请于丹提意见,签字时,于丹说,‘我信得过大哥,不用签字,你具体操作好了’。当时,日本改革新党主席荒井广幸议员,中国大使馆文化部何静等人在场。”孔健说,自己保存了当时的录音。《论语力》、《左手孔子右手庄子》、《新论语》使用了于丹在日本的演讲,这些内容都有日方授权,而《于丹的天空》,封面照片为于丹提供。孔健的律师表示,口头合同只要有他人在场作证同样有效。
于丹:我从没有授权
对于孔健的说法,于丹颇为气愤,她表示,自己从没有“用孔健(的钱)买过任何衣服”,此说为“杜撰”。孔健写了七八本书,均侵犯了自己的权利。“我从来没有同意(与孔健合作),严辞抗议多次无效。”
中国工人出版社表示,该社已经收到于丹的律师函,该社经过了授权并查看了相关资料,并履行了出版方的职责,但是和于丹没有任何直接联系。“于丹维权,应该找授权方而不是本社。”
孔健:如果侵权为何容忍两年
记者打通孔健电话时,他对于于丹此次发律师函的看法是:“她是觉得我的书现在卖得太好了,要不为什么两年都不吭声。”他还表示,起因可能是有几个学生拿着他的书去找于丹签字,所以于丹不同意。
说起于丹和他的关系,孔健说:“以前关系太好了。”他还说,要不是为了防止侵犯名誉权,他都想把他们交谈的短信公布。至于他提到的曾在日本花钱给于丹买衣服,遭到于丹否认后,孔健就说:“她自己最知道,我什么都不想说。”
据悉,在接完记者电话后,孔健就准备回日本,“这边事情我已经处理完了,全部交给律师,律师说要全国发函,书也会继续卖,然后就打官司。”
而对于于丹否认授权的事情,孔健就表示:“她的签字我放到封面,结果她说是给日文版的,我只知道是和我合作的书。人不能太狠了。”
记者在孔健的微博中,发现他写到于丹,“请她访日见福田首相,并为她翻译出版日文版《论语心得》,在日掀起了‘于丹热’。名人就可背信弃义?”他还表示此事已经对他的名誉、图书销售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并正式提出抗议。
记者昨日将采访情况短信给于丹,但直到截稿前,她未回应。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 http://img1.cache.netease.com/ent/newimg/arc_icon.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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