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 发表于 2010-6-26 13:24:40

“航油大王”陈久霖复出风波:重用or弃用?

2010-06-25 中国经营报-中国经营网 记者屈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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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陈久霖。


编者按
  一个给央企造成巨额损失的戴罪之人还能回归央企,暗示了国资委对“石油专才”式经理人瑕不掩瑜的看重。重用引发争议,但弃用更是损失。

  陈久霖,一个近乎被淡忘的名字,复出却激起了轩然大波。
  他,头顶“航油大王”的称号,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在只看到结果的人眼里,他“毁誉参半”:一个仅用数年时间,将亏损已到濒临破产边缘的大型央企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China Aviation Oil (Singapore) Ltd.,简称“中航油”)拉回盈利轨道的“神人”,一个因油品期权交易巨亏5.5亿美元差点导致中航油破产并锒铛入狱的“狂徒”。
  在熟悉他的人眼里,他被看做是一个理想式的人物,执著而坚定,心怀大志,才华与能力广被认可。
  然而,3年有余的牢狱生活,这样一个理想式“石油专才”到底又会遭遇怎样的命运安排?这种安排折射与透视的将是一个时代的价值取向。
“理想式”归队!  2010年6月4日,陈九霖(陈久霖改名为陈九霖)的名字悄然出现在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葛洲坝国际公司”)的网站上面,并位列其16位管理团队成员之第14位。尽管上至企业“娘家”国资委,下至陈本人均不事声张,一再低调,但此事件普遍被舆论认为是陈曲线复出、回归“国家队”的标志。
  事实上,在新加坡监狱度过1035天的陈九霖,2009年1月份出狱后不到一年,即已开始“隐身”于葛洲坝国际公司工作。如今,以央企下属子公司副总经理的新身份公之于众,很显然,无论上至国资委,还是下至企业本身,应该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据国务院国资委的内部人士李兵(化名)告诉记者,“早在2010年初,我就在领导办公桌上看到过陈九霖寄过来的贺年卡,当时就感觉陈又复出了。”
  “因为陈在国资委的声誉很好,很多司局长都对陈的才华表示认同甚至赞许。”
  不只如此,在陈入狱不久的一次央企负责人工作会议上,国资委的某位领导就曾谈到委派专人到新加坡监狱探望陈九霖的事情,说“陈九霖还是那么爱读书,国资委方面会尽可能地协调,为其创造一个比较好的监狱条件,以便他能够更好地学习。”此话虽在讲话过程中一语带过,但其间的语重心长、爱才与惜才之情表露无遗。
  所以,陈九霖入狱之后能够再次出现在“国家队”虽然在外部人看来有不少的质疑,但了解内情的人反倒觉得顺理成章。
  “人们质疑的焦点在于,一个进过监狱的人为什么还能担任央企的高管,也有人拿《国有资产法》央企高管的任职资格讨要陈‘复出’的说法,但这些人都忽略了一个关键的背景,就是陈为什么会进监狱。”一位央企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虽然直到今天,我们仍然无法对案件的具体细节进行评说,但很显然,在央企内部,存在着两套机制的运作,一套是法律机制,中航油是在新加坡上市的公司,要符合中国的《公司法》及当地的法律;但另一套是来自于国有企业的传统运作体制,也常常被称作民主集中制。按照法律机制,陈九霖是公司的负责人,企业有问题他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另一方面按照传统体制的运作,一项涉及数亿美元的油品期权交易,以他个人来说,是断没有决策权力的。”
  “所以,案件爆出后,只有他一人锒铛入狱,这也是陈九霖出狱后表示要讨要说法的原因。”该央企人士表示。
  的确,根据媒体的报道,在一份由陈九霖助手王汉森提供的《关于陈九霖的相关资料》中,完整展现了国资委对陈九霖的评价,即“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一年后或处分期满后尚且可以重新起用,举重以明轻,作为国企的领导人,鉴于其超群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在问责3年后,国务院国资委经过层层考察,决定重新起用陈九霖以发挥其余热,于法于情于理都无可任何指责之处。”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的《行政监察法修正案》就有这样的规定:受处分人的处分期限满了,要由监察机关及时解除处分,对本人没有影响,他今后的晋升、晋级不再受处分的影响。
  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辞职后,3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及企业活动。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予以适当安排。
  所以,陈要想重回石油系统,时间程序应该是个问题。
  李兵告诉记者:“央企高管本身就不是公务员,连比照公务员序列都算不上,所以陈九霖出任央企下属子公司的副总经理,属企业序列,并无不妥之处。”
  “更何况,在央企高管以‘不出业绩没关系,保住乌纱(权力)最重要’的氛围中,陈九霖锐意进取的风格是被上层极为看重的。”
  当然,除了上述种种原因之外,陈九霖能够回归国家队,还有一层未被点透的原因。那就是陈在国家石油战略上的见识。熟识陈的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陈发表的许多有关石油贸易方面的文章,获得过不少外国人士的关注,不少外国企业曾试图拉其入伙。比如其探讨的有关东北亚国家间经济合作问题,就曾受到来自韩国的关注。”
  从这一点看,陈离开国家队也是损失。
“理想式命运”?  对于已经如愿回归“国家队”的陈九霖来说,6月份,还有一个好消息在等待着他,那就是他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学术追求也将被重新启动。就在几天前,法学院已经决定恢复其博士生学籍,允许其继续完成未竞的学业。
  而这份未竞的学业,同样与其“石油情结”息息相关。据陈九霖的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我国民商法学界的泰斗式人物马骏驹老师介绍,“陈九霖在入狱之前已修够大部分学分,当时已经做博士论文的开题报告,其选题方向即与石油贸易有关。”
  马老师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回来之后的几次沟通,能看出他的兴趣点仍在石油贸易领域。关于国际石油的贸易问题,与《公司法》、《民法》有关,与《国际经济法》有关,同时石油贸易涉及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里面又包含着公法的成分,虽然不完全是民商法的问题,但是可以作为民商法方面的选题,尤其是可以结合到他以前的工作实践。”
  对陈复出引发的质疑与争议,作为陈九霖的恩师,马骏驹说:“由于我们对案件本身不了解,很多事情不好评论。但在我看来,他是个事业心很强,不在乎小恩小利的人。目前,他考虑的依然是如何从国家的角度把事情做好做大。”
  而清华大学之所以决定恢复其学籍,也是考虑到他的问题并不是因为贪污受贿,不涉及个人品行。
  出狱不久的陈九霖就撰写了《如何扩大我国石油话语权》的署名文章,而对于为什么要把名字中的“久”改为“九”,他朋友的解释是,“即使是‘九死一生’,他仍然愿意为社会充当一滴甘霖!”
  复出后的陈九霖,也曾有过重返石油战线的想法,未能一时遂愿之后,才曲线就任葛洲坝国际公司的副总,负责国际业务。一位央企负责人告诉记者,“陈九霖目前的任职估计是个过渡,是个跳板。”
  而人们对其回归的神秘性饱含兴趣。根据《中国经营报》记者的调查,“有关央企高管的任命程序,除53家特大号央企负责人(一把手)由中组部直接任命外,一般来说,央企的负责人(董事长及不设董事会的总经理)由中组部、监事局、国资委共同考察任命,集团公司副总由一把手提名,报国资委备案,但对于央企二级公司副总来说,只需报集团公司备案即可,相当于走的是社会招聘程序。”
  “陈九霖是个争议性的人物,他的任命某种意义上应该是得到了国资委甚至是国务院系统更高层面的授意。”上述人士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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