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与中国海油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0-07-28 《中国航空报》 记者刘兴,实习记者马宁http://www.plane.cc/uploads/allimg/100729/1233163Y5-0.jpg
图:中航工业与中国海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7月26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Aviation Industry Corporation of China,简称“中航工业”)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国产重型燃气轮机及航改型燃气轮机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其中包括中航工业黎明研制的R0110重型燃气轮机的市场试验和示范运行,这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气轮机产业进入国内外市场新的里程碑。中国海油党组书记、总经理傅成玉,中航工业党组书记、总经理林左鸣参加了签约仪式并分别致辞。
傅成玉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合作是两家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双方要共同肩负起发展我国燃气轮机事业的重任,推动中国的航空工业和石油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希望双方的合作,能够填补我国燃气轮机领域的空白,并把产品和技术推向国际市场。傅成玉表示,感谢中航工业这一领域的专家们10多年来的积累,使双方的合作能够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进行,相信双方一定有能力把这项事业推向成功。中国海油将尽全力实现试验成功,并推动海洋石油工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通过燃气轮机的国产化,进一步打造国家和民族的工业品牌。
林左鸣感谢中国海油对航空工业和燃气轮机产业发展所做出的重要支持,并表示中航工业对此次合作充满信心,中航工业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一定会继续努力,让项目尽快取得成效。他指出,我国的燃气轮机在总体上和西方国家相比还有差距,作为中央企业,要攀登该项技术的世界高峰,需要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他认为,燃气轮机的国际市场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潜力,此项目的成功运行必将推动我国燃气轮机产业的整体发展。
据悉,中国海油是我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大量使用着国外进口的、包括重型和航改型燃气轮机。中航工业黎明研制的R0110重型燃气轮机是国家科技部“十五”863计划重大专项,于2002年通过科技部立项批复。研制工作历时6年多,耗资近6亿。2008年7月,燃气轮机通过厂内零负荷全转速试车,9月通过由科技部制定的第三方验证,12月通过由科技部组织的阶段验收。目前正面临进入市场试验、示范运行的最佳时期。
此次合作,双方从发展民族工业的高度出发,以优势互补、平等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为原则。中国海油将发挥自身拥有燃气轮机市场和长期使用国外燃气轮机电站积累的运营管理经验等优势,中航工业发挥自身具有燃气轮机专业人才及制造能力等优势,在燃气轮机的长试考核、推广应用、维护修理和备品备件方面,双方将开展长期合作,相互营造最为有利的合作条件,努力构建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以期实现长期共赢。
此次合作,是双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技创新最有效的行动,是实现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最佳途径,是国家新能源技术领域自主创新的一个发展方向,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气轮机产业迈入国内外市场的一个新的开始,对我国自主发展燃气轮机产业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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