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华东局组织完成对东航2010适航年度检查
2010-08-03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为验证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上海、宁波、北京分公司近一年来对适航规章、手册、程序以及运行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东航维修工程管理系统运行情况,查找影响维修质量和航空安全的隐患,7月26日-29日,由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简称“华东局”)适航维修处、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简称“西北局”)适航维修处和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江苏、青岛、湖北、云南、山西监管局,以及东航、上海航空有限公司(Shanghai Airlines Co., Ltd.,简称“上航”)、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简称“厦航”)适航委任代表组成的局方适航审查组,对东航上海、宁波、北京分公司进行了CCAR-121部年度符合性评估和CCAR-145部维修单位年度检查。此次审查以航空器工程管理、维修系统机构和人员、维修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等为重点。通过本次审查,局方审查组认为东航的工程维修系统运行正常,能够满足民航规章及相关咨询通告的要求,能够落实121部航空营运人的飞机适航性责任和145部维修单位责任。
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局方审查组进行了详细的点评,并对东航工程技术公司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规范维修,确保维修质量;第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确保人员思想稳定;第三、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