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 发表于 2010-8-31 11:12:11

通用航空变局:通用航空或将是未来支柱产业

 2010-08-30 《21世纪经济报道》 沈晨玲、邓丽 

 8月2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会同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印发通用航空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最为注目的是通知中所提及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通用航空企业在民用机场时起降费降低40%以上,停场费降低50%以上。
  民航局通用航空处处长靳军号表示,国家已将通用航空作为一支柱产业来予以发展。
  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等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
  作为浙江省少数几家通用航空企业,新洲通用航空总经理赵建平,提交给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浙江通用航空发展的几点建议》,赵建平提出要加强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其一是开放低空,其二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建德千岛湖机场是新洲通用航空现有的基地机场,依照计划,新洲要在杭州富阳新沙岛和湖州德清各建一个机场,以此三个机场的方位形成一个网状通用航空点,覆盖长三角地区。
  “通用航空的发展基石是通用航空机场。”赵建平说,“天空是客观存在的资源,不用打造,只需规划,而通用机场是需要建设的,是需要财力投入和审批、规划、建设的,其周期很长,短时间是完成不了的,要发展通用航空产业,最根本的是建设通用机场群。”
  “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一次在国务院法规的层面上将民用机场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在未做这一区分之前,小机场的建设也须按照运输机场的标准来进行,其的资金投入、审批周期都比较复杂。实践难度较大。而在《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出台后,民航局能够针对通用航空机场专门制定部门规章,逐步推进发展。”靳军号说。
  在国务院所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快通用航空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中,要求民航局“加快通用航空机场(起降场)的布局与建设,有计划的选择我国江浙、东北、西部以及应急救援基础薄弱的其他特殊地区,协调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与安排通用航空机场(起降场)的布局与建设。”
  “我们希望国家能够按照国办‘新36条’精神,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航空产业。”赵建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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