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机场血案”风波平息 4受害者获赔24万
2010-09-13 昆明信息港 《昆明日报》记者雷晴昆明机场血案近日有了最终结果,10日,西山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机场和航空出于人道主义支付受害者王文艳家属12万元的生活帮助费,其他3名伤者共同获赔12万元。12日下午,受害者家属已经拿到全部“人道赔偿金”。
2009年2月9日22时许,女乘客王文艳手持从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Lucky Air co., Ltd.,简称“祥鹏航空”)购买的昆明飞往西双版纳的机票,到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二楼候机大厅内售票柜台进行改签时,与刘勇发生纠纷,刘勇用随身携带的折刀将王文艳等人捅伤,王文艳经抢救无效死亡,酿成1死3伤的惨剧。此案发生后,行凶者刘勇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文艳的家属认为,航空公司和机场集团未尽到保障进入其服务区的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提起民事诉讼,索赔60万余元。
今年3月,西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航空公司称,侵权行为不是发生在航空公司的安保范围,没有力量也没有义务制止,而机场表示,这是一场无法“预见、识别和制止”的悲剧,事发地点属于公共区域而非控制区域,机场已经尽到自己的义务,不存在过失和过错。
9月10日,机场集团、航空公司与受害人家属经过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机场和航空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予王文艳家属12万元的生活帮助费,由航空公司和机场分别支付6万元,其他3名伤者共同获赔12万元。至此,这起持续19个月的“机场血案”风波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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