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航维修处长会议14日于新疆伊宁顺利召开
<span class="Apple-style-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23px; ">在持续适航和维修领域的政府系统管理体制建设上,2009年,民航局建立了飞行标准司和各地区管理局持续适航维修处的内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民航局飞行标准司2010年度工作计划,9月14日至15日,由民航局飞行标准司承办,民航新疆管理局协办的全国民航维修处长会议在新疆伊宁顺利召开。此次会议对统一全国民航维修管理标准,总结前一段维修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全国民航维修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会议总结了前次维修处长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的完成进度和成果,对各地区新申请国内维修单位进行了审议,通报了维修系统管理新的政策和要求,同时还分析解决了前期适航维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周凯旋副司长在会议上要求各地区管理局适航维修处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一要进一步做好规章政策的宣贯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监察员自身水平;二要克服监察力量有限的困难,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持续监督检查工作;三是不断完善适航维修管理政策,大力促进维修系统安全可靠发展。民航新疆管理局张军平副局长、各管理局适航维修处(民航新疆管理局适航处)处长和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代表参加了会议。</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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