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航空被评为2010-2011年度A级纳税企业
http://pic.avbuyer.com.cn/Editor/UploadFile/2010-10/20101012939571.jpg 2010年10月11日上午,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徐忍安局长向幸福航空颁发了A级纳税人荣誉证书。杨尤昌总经理代表公司愉快的接受了证书。高新地税祝贺我公司被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评为2010-2011年度A级纳税企业,双方就公司发展进行了交流,推进的税企业关系向更好的方向进一步发展。 符合A级纳税人的条件为: 1、开业并连续经营两个纳税年度(含)以上,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各类纳税人; 2、纳税人提出申请,且按照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考评分在95分以上; 3、评定期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无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等涉税违法行为; 4、评定期前两年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5、评定期内无新发生欠缴税款情形; 6、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7、能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或者完整、准确核算代扣代缴税款; 8、经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或者税收审计,在评定期内无问题的。 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授予A级纳税信用牌匾、证书,在媒体予以公告,向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 2、提供优质服务; 3、免除日常检查: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免除日常税务检查; 4、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减免税; 5、即时办理税务登记验证、一般纳税人年检等各类年检手续,简化年检程序,一般不进行实地复核; 6、放宽领购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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