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机场贯彻落实"湖南省民用运输机管理条例"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批准颁布并于2009年7月1日实施。而且《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31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2010年6月27日,永州机场召开落实《条例》动员大会,全体员工参加了本次大会。会上,副总经理蔡茫雍同志宣读了永州机场贯彻《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实施方案和具体安排,重点阐述《条例》核心: 一是加大了对机场地区、机场总体规划区、机场净空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控制力度;二是严格规范了机场地区公共秩序、场容环境的管理;三是将机场地区公共秩序、场容环境等部分公共事务的行政管理职能授予给机场管理机构来行使;四是加强旅客和货主权益的保障;五是细化了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有关规定;六是明确机场所在地地方政府对机场安全运行环境的保护责任。
蔡副总就《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湖南省民用运输机场机场总体规划建设、机场应急救援、机场的运营模式以及保障机场安全等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讲解.最后强调推 《条例》贯彻实施要向纵深发展, 做到宣传的方式要多,宣传的效果要实,大力利用集团报刊、网络及悬挂标语进行宣传,针对机场周边村多、驻场部队多等特点,还要把《条例》印制发放到机场周边乡村, 使机场周边百姓进一步认识到机场的重要性,机场的任何设施碰不得;使机场的驻场单位能够自觉地在机场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好安全生产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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