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次《开普敦公约》适航管理程序研讨会在京召开
日前,国内首次《开普敦公约》适航管理程序研讨会在京举行,国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协助民航局成功举办了会议。此次研讨会是民航局在国内进行的首次大规模宣传和贯彻。通过这次研讨会,明确了航空公司应该对租赁飞机进行备案,并有希望减低租赁飞机的成本,研讨会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民航局和华北局的适航监察员、租赁公司的代表以及国航股份各部门、其他华北地区运输公司的同仁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研讨会上,民航局审定司李博处长对于《开普敦公约》涉及民航领域的《不可撤销的注销登记和出口请求许可书》相关的适航管理程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介绍,从程序编制的背景,程序的内容,《许可书》的填写、备案、注销等关键程序进行了贯彻和培训。
据了解,《开普敦公约》于2006年3月1 日起生效,我国十一届人大2008年10月批准该公约,并于2009年6月1日起对中国生效。我国加入《开普敦公约》以来,民航局颁布了《AP-45-AA-2009-02》适航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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