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 发表于 2010-11-19 11:15:46

乘客行李飞机上丢失 航空公司“深表遗憾”

2010-11-19 《都市时报》 记者梁秀云 

牟先生这两天又生气又郁闷。11月17日下午,他乘飞机从重庆回昆明时,随身携带的行李包在飞机上被人拿走了,里面有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之后,乘务员处理事情的态度让牟先生焦急之余倍感愤怒。“他们互相推诿,不负责任,我要起诉航空公司!”
  牟先生介绍,17日下午3点左右,他乘坐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ichuan Airlines Co., Ltd.,简称“川航”)3U8948航班,从重庆飞往昆明。他的座位在第27排,登机时,他随身携带了一个小行李包。但上飞机后,乘务员告诉他27排的行李舱已经装不下了,让他把行李包放到23排的行李舱去。放好包后,牟先生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下午4点多,飞机到达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牟先生走到23排的行李舱准备取行李时,发现自己的包不见踪影。他赶紧去找乘务员说明情况,但乘务员只是让他赶紧下飞机找地勤人员。“我下飞机去找地勤,地勤又让我上飞机去找乘务员,来回跑了两趟,互相推来推去,没一个人帮我找!”牟先生再次回到飞机上时,通勤车已经载着机上乘客离开了,他才在飞机上打电话报警。
  “我后面坐警车出来,警察了解情况后,说找回来的希望渺茫,只能跟航空公司协商。”牟先生说,他的行李包内装有价值2000多元的巧克力,还有一只价值18000元的金老鼠生肖饰品。“我经常乘飞机,从来没遇到这样的情况,飞机上的东西也会被人拿走!更令人气愤的是包丢了之后工作人员的态度,我现在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牟先生说, 他昨天再次来到川航在昆明机场的柜台,工作人员只称“深表遗憾”,让他跟客服联系。
  昨天下午2时许,川航客服工作人员邓先生得知此事后,表示会了解情况后再回复。但直到截稿时仍未有任何回复,记者试图再次联系对方,电话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大韬律师事务所伍开国律师认为,飞机上允许随身携带物品,乘客乘坐航班,航空公司就有责任对物品作出安全保障。他认为,牟先生这种情况,航空公司是有责任的。但伍律师坦言,乘客维权存在举证困难,如行李包内有什么物品,价值多少,这很难举证。“乘客在乘飞机时,所携带的行李物品最好放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其他人陆续下飞机时,也要注意自己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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