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开“旅客黑名单” 春秋航力保低成本运营
2010-12-02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李卓在国内航空公司中,敢把“麻烦”旅客“拒之门外”的,恐怕只有春秋航空有限公司(Spring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春秋航空”)了。
11月30日,春秋航空在沈阳召开媒体通气会,对于霸机、罢乘、闹事索赔的旅客,航空公司会将其列入“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按规定,名单上的旅客将在3年内无法乘坐春秋航空公司的飞机。
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武安昨(1)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此举公司实属无奈,因为往往个别旅客霸机、罢乘等行为,不仅进一步恶化延误,损害其他绝大多数旅客的权益,公司也难以维持低成本运营。
作为国内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的廉价航空公司,受整体消费环境和传统理念影响,春秋航空的“差异化服务”经常被指“霸王条款”,例如任何延误不赔偿等。
张武安解释,实际上,包括“黑名单”在内的“差异化服务”同时也是国际廉价航空公司的通行惯例。在中国,此举也经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听证会同意,符合相关流程和规定。
“在公司网站上,购票前公司已经做到‘事先告知’。”张武安说,鉴于廉价航空服务在国内只是一个初期发展阶段,公司也很痛苦。
张武安同时告诉记者,“名单”主要针对极少数过激旅客,衡量标准也主要在于“行为结果侵犯了其他绝大多数旅客权益,以及打骂机组、服务人员。”每次名单的开出,公司内部都要经过几道审核,非常谨慎,即使旅客被列入名单,通常也只在一年左右就会解禁。作为低成本的无奈之举,“黑名单”还会继续实施下去。
“春秋航空目前在国内的市场份额占比不到2%,公司平均票价比行业水平低30%,即使有延误,实际也已经通过低票价让利给旅客了。”一位航空服务人士昨日坦言,近来航班延误问题在国内炒得沸沸扬扬,大闹机场、占用飞机、辱骂机组、服务人员等旅客过激行为屡现国内各大机场,旅客也需要换位思考,给予航空公司尤其是廉价航空公司更多的理解和空间。
事实上,春秋航空的“任何原因延误不赔偿”及“黑名单”等条款实施几年来,一直被部分律师和旅客认为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理由是即使在民航局听证会同意的“差异化服务”范围之内,航空公司在履行“自行决定服务差异”权力的同时,一定程度也忽略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合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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