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残疾女孩遭厦航拒载 因无医院乘机证明
2010-12-09 《海峡都市报》前(7)日上午,石狮的张女士带着亲属家的10岁女孩乐乐(化名)来到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简称“郑州机场”),准备搭乘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简称“厦航”)飞机回家。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因为乐乐腿部有些残疾,她们被拒载了,原因是小孩没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适宜乘机证明。
张女士想不通,她已经带着孩子坐过10多趟飞机,最后改坐其他航空公司的飞机回来也没事,为何这次会被拒绝登机?为此,张女士和乐乐一家人,向石狮工商局投诉。
最终,厦航派员向女孩家属赔礼道歉,当场退还机票款,并承诺给予一定补偿。到场的厦航泉州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称,乐乐完全可以乘坐飞机,此事是由于工作人员缺乏人性化管理造成的。
没有适宜乘机证明残疾女孩被拒载 乐乐是石狮市区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张女士说,乐乐因患有脑瘫,腿部有些残疾,不过,今年初做过手术,现已能大步走动,但不是很稳,“从10月6日起,我们和康复老师一起,从晋江坐厦航的飞机到郑州进行康复训练,已坐过10多趟飞机”。
前天,因为康复得不错,她们准备搭乘当天上午11时15分的飞机回到晋江。张女士说,前天上午8点半,她们就来到郑州机场候机。到机场后,她们想申请一部轮椅,但自称郑州机场厦门航空营业部的值班经理的李嫚却说,“小孩登机,要县级以上医院开具适宜登机的证明,还要和机长报告此事”,随后,机场的值班医生也检查了乐乐的身体,说可以乘坐飞机。然而,当天上午,她们准备登机时,又被李嫚挡在登机口,说是“机长不让”。
“我要讨个说法,这不是歧视残疾人吗?”张女士说,当时,机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候机的乘客都替乐乐说话,见此,李嫚及乘务员就劝说她们先不上飞机,再出具相关证明退票。然而,直到当晚7时,她们才拿到一份有李嫚签名和“厦门航空”盖章的“情况说明”。
记者多次拨打李嫚的手机,对方都没有接,拨打郑州机场厦门航空营业部的电话,同样也是没人接听。有李嫚签名的“情况说明”,内容与张女士所说的基本一致。依据这份说明,李嫚曾让张女士填了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并称要向机长报告此事,因为机长有最终决定权,不过,机长说要按规定走,没有医院的适宜乘机证明,就不能登机,并要求将行李拿下来。
航空公司道歉称缺乏人性化管理 昨日下午4时30分,厦航泉州办事处营运处阮亚来经理一行3人,来到石狮工商局院内,郑重向乐乐一家人赔礼道歉,除退还2590元机票款外,还承诺将给予一定补偿。
阮亚来说,厦航高层对此事非常重视,像乐乐这种情形,完全可以乘坐厦门航空的飞机,并再三强调没有歧视残疾人。阮亚来还说,此事可能是由于郑州机场厦门航空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与机上乘务人员都是新手,对接时脱钩造成,“可能是机上人员听说乐乐是脑瘫患者,动完手术没多久,才不让登机,没有现场查看,缺乏人性化管理”,他们也深表歉意,并给乐乐买了礼物,希望得到她和她家人的谅解。
服务提醒:到底哪些人乘坐飞机需要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阮亚来说,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刚动完手术、不能维护自身安全等情形的,乘坐飞机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如实说明病人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乘坐飞机。此外,有传染疾病、醉酒、怀孕达36周以上的,都不能乘坐飞机。“不能乘坐飞机是有硬性规定的,但对需要出具医院证明的乘客,机组人员和机长还要视情况而定,主要是乘务人员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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