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机场原会计孙俊香贪污141万元 领刑15年
2010-12-28 《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苏叶原兰州中川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孙俊香,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骗取该单位21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共计141.2万余元。12月2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孙俊香有期徒刑15年。
公诉机关指控,孙俊香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负责单位“三金”的核算和支取审核,以及到公积金中心代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工作。她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先后骗取田某等21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共计141.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俊香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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