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乘客郑卫宁欲起诉深航 先弄清情况再说
2011-01-02 荆楚网 金楚月12月28日中午,北京首都机场深航值机柜台被一辆愤怒的轮椅砸碎。因为有两位残疾乘客即郑卫宁和刘海军遭深航拒载,签了免责协议后才得以登机,于是柜台被砸碎了。
《深圳晚报》在报道中引用郑卫宁的话说:“我是砸了他们的服务台。残疾人不是二等公民,不应该受到这样的不公待遇,我要为所有的残疾人朋友出这口恶气。”而《晶报》报道称:“郑卫宁下了轮椅躺在地上,让刘敬文把轮椅也扔进去。结果,轮椅碰到玻璃上,把玻璃碰碎了。”两者说法很不一致,前者说是郑砸的,而且就是要砸;后者说是义工砸的,而且只是在扔进去时碰碎了玻璃。
如果真的是有意砸碎玻璃,我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砸坏公物要赔偿,再说砸坏了美女,那就更不好了。生了气当然可以砸东西,但不代表砸东西就是对的。即便是为了出一口“恶气”,那也不代表砸得对。砸坏东西要赔偿,把人砸成轻伤或更重伤情就要接受刑事处罚,这些规矩显然是不能乱的。
不是我想“各打五十大板”,而是认为深航确有做得不妥的地方,其最大的不妥就是服务不完善,不能为残疾人朋友提供周到的服务。尊重并保护残疾人的权益,是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做到的。深航的服务水准显然应该提高。
据近日新闻报道,深航在解释拒载方面也提出了一些依据。比如,当时飞机上已有一位残疾朋友,按规定只能载2位,因此不能同时为郑卫宁和刘海军提供服务;残疾朋友应在购票时或飞机起飞前一定时间内向航空公司说服身体情况,以便安排提供服务。这些规定,如果不与上位法抵触,那就没有起诉的必要。如果抵触了,当然可以起诉。
起诉前应先弄清楚,这些规定是谁制定的?如果是民航局,那就不是深航的错,郑先生更应该找上一级单位讨说法。如果是深航,那起诉深航也没有问题。
我还是认为,比深航更值得起诉的事情多了去了。即便就是深航自己制定了不合法的规定,为什么又能长时间施行呢?负责法律、法规等规范的合宪性和合法性审查的有关部门在干什么呢?郑先生在这些事情上应该多想一想。
我无意替谁辩护,只是觉得把这件事闹大,象征意义大,实际意义小。事情闹到这个份上,对媒体表示打算起诉深航,打算提出千万赔偿,也就可以了。达成诉讼外调解,不亦乐乎?当然,您想起诉,就起诉去吧。我打酱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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