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上市辅导公告
2011-01-22 《解放日报》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上市辅导的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现已接受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导,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辅导备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提高股票发行上市透明度,防范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愿意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现将有关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558号(乙),法定代表人:王正华,公司联系电话:021-62692914,电子邮箱:dongmi@air-spring.com传真:021-2235254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督局举报电话:021-50121047,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邮政编码:200135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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