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携95万现金出境 两外籍旅客长沙机场被查
2011-02-16 《长沙晚报》 记者刘捷萍通讯员黄永华李辛柯记者昨(15)日获悉,长沙海关驻黄花机场办事处近日在办理出境手续时,从两名韩国籍旅客的行李中查获藏匿未报、欲携带出境的现金人民币59万元、美元5.5万元(折合人民币36万余元)。这是长沙海关驻黄花机场办事处今年查获的第一起携带巨额现金出境案。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携带人民币现钞不能超过20000元,携带外币现钞折合不得超过5000美元,超出金额必须向海关如实申报。携带超量货币出境的,还须出示由人民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签发的《外汇携带证》,办理相关通关手续。
目前,该案已移交长沙海关缉私部门处理。长沙海关提醒,如果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携带超量现金出境,一经查获,海关将依法处理:对超量携带的货币实施退运,处以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全额没收所带货币,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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