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维修单位申请指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咨询通告
**** Hidden Message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咨询通告
编u: AC-14_5-1
颁发口期:2003年2月10口
批准人:
标题:
国内维修单位申请指南
1.依据和目的
本咨询通告依据2001年12月21日发布施行的CCAR-145部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的规定》(CCAR-145-R2)制定。
目的是指导国内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如何申请维修许
可证以及正确填写《维修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交申请维
修许可证必需的文件、资料。
2.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国内维修单位。
3.撤销
1991年1月5日颁发,1996年3月31日修订的AC-145-0282
《<维修许可证>申请指南》撤销。
4.说明
本咨询通告仅就国内维修单位如何向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以下简称民航总局)申请维修许可证提供程序上和政策性的
说明,如何满足CCAR-145部规定的相关要求还需参考规章本身
和有关的咨询通告。 国内维修单位申请指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咨询通告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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