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材分销商评估大纲
**** Hidden Message ***** 航材分销商评估大纲1.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是为航材分销商的评估提供指导,以便与有关机构或单位对航材分销商的评估能够获得民航总局的认可。
2.参考
本文件参考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咨询通告AC 00-56A制定。
3.基本要求
(1)航材分销商应当建立有效的质量体系对其航材分销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确保其销售的航材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的有关规定
(2)航材分销商应当以手册的形式阐明和规范其管理,并保证其手册在实际的航材分销活动中遵循手册的规定。
(3)对于地点在中国境外的航材分销商,还应当获得本国民航当局批准或认可的航材分销商资格证书。
4.质量体系的要素
可接受的航材分销商的质量体系中应当至少包括以下要素:
(1)接收检验程序:确保获得的航材及其文件可以追朔到经批准或认可的航材供应商。
(2)培训要求:确保构成质量体系的人员经过足够的培训,
2005 年 3 月 15 日 1/3
AC-121-58 附件:
以保证质量体系有效实施。
(3)人员资格管理程序:明确授权进行质量鉴定的人员,并确保其满足规定的资格要求和培训。
(4)可疑航材的隔离程序:确保可疑航材不能由非授权人员的接近。
(5)测量设备的控制:如需要此类设备时,应当为其提供合适的保存、使用和计量控制。
(6)库存寿命控制:确保每一具有库存寿命的存储件满足其质量和技术要求。
(7)技术资料管理:当需要使用有关的技术资料时,应当确保其管理满足现行有效和使用时可接近的要求。
(8)检验印章控制:包括其发放、使用、补发、遗失的控制及其管理责任说明。
(9)包装控制:确保航材在运输过程中能保护避免损伤或者变质。
(10)环境控制:确保需要特殊保存环境的行才可以识别并按期要求保存。
(11)合格证件管理:包括确保复制的合格证件及其他文件的可追踪性。
(12)货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入库挂签和货架控制、剩余航材的控制和清点,同时还包括航材合格证件及文件的控制
2005 年 3 月 15 日 2/3
AC-121-58 附件:
和保存。
(13)出入库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初始接收航材、出售和发运航材及随同航材的文件的记录。
(14)质量体系有效性的监督程序:包括内部审核大纲,大纲中应当至少包括审核频度、审核标准、审核记录及发现问题改正的程序等内容。
(15)召回控制系统:确保召回通报能够有效地发至已经发运的航材。
(16)危险品控制和运输系统:应当满足所在国家的控制要求和国际民航组织有关的危险品运输要求。
2005 年 3 月 15 日 3/3 学习一下,谢谢分享!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