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局召开东方公务航空公司运行合格审定会
对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航空公司实施运行合格审定是中国民航安全运行管理与国际接轨、实施对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措施。按照《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部)的规定以及运行合格审定工作程序,7月5日,民航华东局组织召开了东方公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CCAR-135部运行合格审定申请会。会上,上海监管局张浩局长代表华东局接受了东方公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递交的CCAR-135部运行合格审定正式申请。东方公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是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于今年3月31日获得了CCAR-91部航空器代管人运行许可。此次申请CCAR-135部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许可审定,是该公司拓展业务、顺应华东地区公务航空市场需求的积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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