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自八月起进入“月调”时代
2011-08-01 《中国民航报》 记者许晓泓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定价向市场化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依据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通知,航空煤油出厂价格从今年8月起将每月调整一次,调价时间为每月1日。
此次航油出厂价定价制度改革,初期将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暂按照不超过新加坡市场进口到岸完税价的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出厂价格由进口到岸完税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其中,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由采价期新加坡市场平均离岸价格加海上运保费、关税、增值税、港口费等因素构成;贴水由供需双方考虑市场供求、运费、交易数量、国际市场油价走势等因素协商确定。
由于发改委对海上运保费、港口费确立了暂定价格,因而最终影响航油出厂价因素的为采价期新加坡市场平均离岸价格和贴水。其中,前者采价期为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一月一变化;后者则每年协商一次,并于年底前将协商结果分别上报发改委和民航局备案(今年后5个月的贴水已于7月底前报发改委和民航局备案)。
依据早前发改委与民航局印发的通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与航油综合采购成本实行联动,因而航油出厂价的调整不仅将影响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也可能对旅客出行成本带来变化。此前,航油出厂价调整后,如果发改委不作特别要求,航空公司通常都与出厂价调整方向同步调整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标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