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关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的通知
关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征收标准调整的通知 根据“发改价格【2009】2879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638号”文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征收标准将于2011年8月1日凌晨(以付款时间为准)统一做出如下调整:一、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征收标准调整为150元。
二、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收取80元。
三、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燃油附加征收标准不变。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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