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论坛 发表于 2011-8-15 15:59:42

关于特许飞行证的回函及检查试飞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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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论坛 发表于 2011-8-15 16:00:06

关于特许飞行证的回函及检查试飞的申请
民航华东局适航审定处:
贵处答复意见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 该架飞机到岸组装人员的资质。
该架飞机的到岸组装工作比较简单(仅旋翼、尾桨、滑撬安装),在维修手册中属于航线维修工作内容,有详细程序和规定,并且罗宾逊的维修训练已经包括该项内容。根据CCAR-91部,该名人员符合要求。我们将在现场提供手册备查。
2 经民航局机场管理部门批准或认可的起降机场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由于机场包括民用机场、军用机场、航空运动机场和航空工业部使用的机场等多种机场,而民航机场部门没有适用于通用航空临时飞行的相应管理规定,总局机场司、华东局机场处均既没有相应法规程序也没有相应许可证件,根据《行政许可法》不得设立相应行政许可,故不能提供相应批准文件。
根据民航华东函226号函,我们向溧阳市人民政府安监局申请了在我场地试飞,安监局已经批复,附后。
由于原定21日的试飞已经通知安监、空管、空军、消防队、急救站、飞行、机务、厂家与组装单位等,我们申请仍按原计划21日试飞。
妥否,请批示。
江苏溧阳天目湖国际饭店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9日
附件:安监局报告与批复  说明
抄送:贵处认为相关的各方
联系人:李磊(航空部经理 15116200838) 杨笑侬(董事长顾问 13787001500)
关于我们《特许飞行证》申请符合法定程序的说明:
我司特许飞行证申请遵照AP-21-AA-2008-05R2  申请。
1 我们提交了所有必要的资料:
(1) 《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证申请书》 (附录十九);
(2)  建议的使用限制;
(3)  制造人的《制造符合性声明》(如适用);
(4)  对航空器技术状态的评估报告;
(5)  局方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2 我们遵循了基本要求及使用限制:
8.8 特许飞行的基本要求及使用限制
    对特许飞行的基本要求和限制如下:
    (1) 对取得临时国籍和登记标志的航空器,申请人应在该航空器的外表面上制作局方指定的临时登记标志;
    (2) 取得特许飞行证的航空器不得从事运输或作业飞行;
    (3) 取得特许飞行证的航空器不得载运与飞行无关的人员,飞行机组成员和有关人员必须确知特许飞行的情况和有关的要求及安全措施;
    (4) 特许飞行应当遵守相应的飞行规则,并且应当避开空中交通繁忙的区域、人口稠密地区,以及可能对公众安全造成危害的区域;
    (5) 特许飞行应当在飞行手册所规定的性能限制以及局方对该次特许飞行所提出的其他限制条件下进行;
    (6) 除非得到飞越国的同意,持特许飞行证的航空器不得飞越该国领空。
3 我们认为天目湖国际饭店的直升机起降点符合申请特许飞行的要求:
1 使用此起降点进行自用性通用航空飞行(包括试飞和私人飞行)不违反任何规章;既不违反任何法律。如有违反请明示;
2 使用此起降点申请特许飞行证,不违反特许飞行证申请的基本要求及使用限制;
3 使用此起降点试飞符合CCAR-91部关于试飞的要求;
4 机场是个广义的概念。除了民航审定过的机场以外,还有未经审定的机场、临时机场、军用机场、航空运动机场、Heliport、Helipad等。Wiki百科的释义是:
An airport is a location where aircraft such as airplanes, helicopters, and blimps take off and land. Aircraft may also be stored or maintained at an airport. An airport consists of at least one surface such as a runway, a helipad, or water for takeoffs and landings, and often includes buildings such as hangars and terminal buildings
翻译:一个机场是诸如飞机、直升机和飞艇等航空器起飞和着陆的场所。航空器也可能在机场停放或维修。一个机场至少包括如跑道、直升机起降坪或一个起飞或着陆的水面等表面。还通常含有机库和候机楼等建筑物。
我们认为民航特许飞行证申请书上起飞着陆机场填写栏并无要求有民航或军队机场许可证的意思。如有会在规章中注明。且民航规章中没有任何规章规定飞机必须在机场起降,尤其考虑到我们使用的是直升机的情况。
4 我们认为华东局在我司申请特许飞行证一事上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
第4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对《特许飞行证》的要求增加了机场资质、飞标、持续适航等要求,超出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
第5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不能提供特许飞行需要在民航资质机场试飞的、公布的法规。
第16条  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对《特许飞行证》作出要机场批准文件的要求,即相当于增设了行政许可。
第17条 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未按规定设立行政许可。
第29条 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机场资质等于特许飞行证本身没有直接关系,法规中并无要求。
第30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飞行员执照、起降场地资质等要求未在《特许飞行证》要求目录中列出、为提供示范文本。
第32条: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我们在10月20日即在适航审定处办公室提交了资料,贵处10月31日才告之补正。理应视为10月20日受理。
第32条: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38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72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四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由于我们如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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