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点管理规定
**** Hidden Message *****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管理文件
编 号:MD - FS - 2009 - 09
下发日期:2009年11月2a
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
考试点管理规定
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点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推动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以下简称:执照
理论考试)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点的设置、审定、管理
与实施。
3.背景
随着航空公司运行控制对飞行签派员素质的要求和数量需
要,近年来申请参加执照考试的人数不断增多,原有的执照考试系
统因版本低、联网受限及考试场地不规范等问题难以适应要求。
今年飞标司将飞行签派员考试并入飞行员考试系统,在系统服务
器中专门设置了“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试题文件夹”,开发了
相应的考试界面和操作程序,旨在实现执照考试的标准化管理。
改进后的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系统可有效利用各地区管
理局执照考试系统和场地,提高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效率,同
时解决了考试设备不足和场地不规范等问题。网络系统的应用,
将使考试更为规范化,同时减轻了各地组织考试的劳动强度。在
试题库的维护方面,无论是出题、审题还是新试题的录用等,通过
一1一
网络化管理都能有效地防止试题的泄漏,使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本次改进考试系统,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的考试模式,有力地推动
了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标准化管理的进程。
4.考试点设施
4.1考试点
执照理论考试点应是设在独立于其他功能之外的空间,考场
内应通风并照明效果良好。配备考试用网络服务器、计算机,以及
方便监考人员准备考试事宜的空间等。
4.2考生座位
考场座位数不应大于25个,每个座位之间横向间隔应大于
0.4米,座位之间应采用屏风隔断隔开。
4.3考场房间内装修
考场房间要满足防火、防盗要求。根据网络需要做好综合布
线,做到强弱电分离,为每台设备预留充足的强弱电接口o所有电
源线、网线、电话线应为暗埋。考场窗户装有窗帘,防止阳光直射。
4.4网络环境
考场应设独立的局域网,并独立于互联网。可通过VPN连接
服务器连接到考试中心的服务器,不得出现任何其他连接到考场
网络的途径,包括无线网络。为保证VPN连接服务器的正常使
用,应该为该台服务器提供稳定、高速的互联网接口,禁止安装网
络教室类的控制软件和硬件。
使用性能稳定的品牌交换机,交换机采用堆叠方式连接,每台
一2一
交换机冗余一个端口,使用1-3台16口交换机,内置交换模块。
4.5考试题库服务器/VPN连接服务器
应使用专业公司的服务器,具体配置如下:
CPU:双至强或等效、更高性能CPU;
内存:至少512M以上;
硬盘:SCSI硬盘;
使用双网卡做负载平衡;
操作系统:正版的WINDOWS 2000 SERVER,或更高版本,启用
DHCP服务,配置VPN客户端。禁止客户端利用服务器连接到互
联网。
安装可升级的正版防病毒、防黑客软件。禁止安装任何其他
软件,禁止使用该服务器收发电子邮件、上网浏览。
考试中心题库服务器须安装SQL SERVERo
4.6考试监控设备
在考场上方应安装合适数量的彩色半球摄像机,以能够不间
断地监控到每一位考生考试全过程为标准。考场前后两端(侧)
各安装一个彩色枪式摄像机,用于全场监控。
考场监控服务器应使用嵌入式数字监控主机,要求具有网络
化远程管理功能,采用B/S模式,图形化用户界面,可通过互联网
远程监控,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外网IP,并有足够带宽。具有多路
实时录像和监控功能,高效的压缩、存储能力。
所有监控录像,必须能够显示拍摄设备自动叠加的考试日期,
一3一
严禁手工添加。
所有监控录像,至少保留3个月。保留期内,主管部门可以随
时调用、抽查;超过保留期的,应进行光盘备份。
4.7考试终端设备
配置性能稳定的品牌计算机,配置至少为:CPU、内存256M、
硬盘40G的台式机,不安装软驱或光驱,面板没有USB接口,使用
液晶显示屏。
每台终端安装正版WINDOWS 2000(或以上)操作系统;在注
册表中,禁止关闭浏览器;安装可升级的正版防病毒、防黑客软件;
禁止安装其他任何软件。
每台考试终端的主机内安装恢复卡,以保证在每次开机时系
统恢复到原始状态。
4.8打印设备
在考场内配备A3幅面彩色打印机,以便打印所需资料。
4.9其它设备
在考试点及附近卫生间安装手机信号干扰设备。为考生配备
铅笔和削铅笔的工具、橡皮擦、直尺、计算尺、计算器、稿纸等。在
考场内安装电话、传真机、空调、饮水机,以及配置带锁的,存放考
试图册资料用的文件柜等。
4.10考试系统的维护
各地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考试点的维护工作,投入专项维护
资金,确保考试点增加工作量后的长期可靠使用。
-4-
5.考试点管理
5.1制定考试计划
应按照《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程序》(AP65 - FS - 2008 - 001)
管理程序要求,安排好每年两次的考试计划,确定考试的时间和地
点,颁发准考证,分配考试座位号等。
5.2监考员职责
每次考试至少安排1名由局方监察员和1名局方委派代表担
任监考员,并做出明确分工。监考员应按下列要求履行职责:
(1)负责准备考生准考证明和打印成绩单。收集和存档考生
身份证明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以及准考证明原件等资料。
(2)提前检查考场服务器和计算机设备是否工作正常,确认
考试终端是否被安装了不明软件。输入考生序号、打印成绩单等。
(3)考试前,要认真核对考试人证件和准考证,避免替考或不
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在指定的位置上监督考试全过程,对违反纪
律的考生要及时劝阻、制止。对经劝阻无效的考生,有权劝其离开
考场等待处理。
(5)考试结束后,负责打印成绩单,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本人负
责保存。整理和检查使用过的考试图册,确认是否能继续使用。
如果影响继续使用,应及时重新打印。
(6)严格做好考试录像的保存工作,如没有录像或者录像中
断,应视为无效考试。
-5-
5.3考生要求
(1)申请执照理论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交两张两寸近期白
底彩色免冠照片,且相片应与申请执照时所用照片一致。
(2)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好准考证和相关资料准时参
加考试。进入考场时,应出示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考生超过开
始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得进入考场,并视本次考试自愿放弃,需申请
参加下场考试。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附件一),对于违反纪律的考生,一律
取消当次考试成绩。
(4)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电子词典、手机等通信设备以
及类似的电子产品参加考试。
(5)禁止考生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再返回继续考试。凡中
途离开考场者,视本人考试结束。除非发生紧急情况,如:突发病
痛不能坚持考试者,可以申请下一次考试。
(6)考试结束后,应将草稿纸留在桌上等待监考员收取,不得
携带出考场。考试前每人一张稿纸,如果不够,考生可向监考员提
出,在交回旧的草稿纸后方可得到新纸。
5.4保密工作
每个考试点指定一名保密负责人,负责保管服务器密码、数据
库密码、图册和资料管理等。如果发生泄密事件,相关的保密负责
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5.5考场使用
-6-
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应安排在经批准的考场实施。主管
考试的部门要确保考场网络、计算机设备、考试环境、通风、抗干扰
等方面符合本规定要求。
6.考试点的审批
6.1考试点的申请
申请设立执照理论考试点的单位需向所在地区管理局提供以
下材料:
(1)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点书面申请书(见附件
二);
(2)执照理论考试点的建设方案;
(3)单位机构简介(含名称、法人代表、师资配置和培训等方
面情况);
(4)考点管理制度等。
6.2考试点审查
地区管理局在收到建立执照理论考试点的申请后,凡符合条
件的,应适时组织对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始审核,对不符合条件
的,应一次告知,整改后再进行申请。
地区管理局初审同意申请单位的考试点建设方案后,通知申
请单位建设考点,同时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备案。
6.3考试点验收
考试点经民航地区管理局最终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使
用准备阶段。对审查合格的考试点,由地区管理局颁发考试点合
-7-
格证(样件见附件3),并报飞标司备案,随即在网上公布该考试点
信息。
6.4考试点合格证
经审定合格的考试点,由地区管理局向其颁发执照理论考试
点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三年。考试点应在考试点合格证期满
前60天,向局方提出更新申请。
6.5考试点限制
未能通过审定或合格证期满的考试点,不得接收飞行签派员
执照理论考试。
7.试题库维护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负责制定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大纲、试题
库的建立与维护、指定试题审定小组和新试题的审定工作。组织
有关人员按照CCAR65部和考试大纲补充新题。
7.1出题
被局方指定的出题人员,应按照给定的范围和试题的标准格
式出题,在确认试题无误后使用授权登陆网络上传试题。
7.2试题审定
新试题的审定工作由民航局飞行标准司负责,试题审定小组
将根据计划对试题进行审定,确定采用的新题,并提出修订意见。
新题一旦被采用,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出题人员支付相关费用。
8.施行
本咨询通告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8-
附件一:
考场纪律
1.考生须携带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和教员推荐证明等要求
的文件。
2.考生须按计划的场次、指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不得随意变
换座位。
3.未完成考试的考生不得擅自离场,由于突发不适等原因不
能坚持考试者,可以申请下一次考试。
4.不得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不得使用自带的电子计算
器、手机、电子词典等各类电子产品以及未经局方批准的材料或者
其他辅助物品。
5.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部分或者全部理论考试。
6.不得带走考场使用的草稿纸,不得复制或有意取走理论考
试试卷或考试图册。
7.不得帮助他人或者接受他人的帮助,不得交头接耳、左顾
右盼、喧闹考场。
8.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由监考人员解释。
9.严禁其他作弊行为。
10.对于违反考场纪律的,依据CCAR - 65部实施处罚。
一9一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
执照理论考试点申请表
申请单位:
填报日期:
中国民用航空局
飞行标准司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情况简要介绍。
二、本表一式三份,两份报审批机构,一份留申请单位存档。
三、考试点名称一经确定,未经审批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l
┏━━━━━━━━━━━━━━━━━━┳━━━━━━━━━━━━━━┓
┃考点代码(由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填写) ┃ ┃
┣━━━━━━┳━━━━━━━━━━━┻━━━━━━━━━━━━━━┫
┃ 申请类别 ┃ 口初始申请 口考试点合格证更新 ┃
┣━━━━━━╋━━━━━━━━━━━━━━━━━━━━━━━━━━┫
┃ 单位名称 ┃ ┃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
┃ 负责人 ┃ ┃ 职务 ┃ ┃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 联系人 ┃ ┃ 职务 ┃ ┃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
┃ 上级主管 ┃ ┃
┃ 部 门 ┃ ┃
┣━━━━━━┻━━━━━━━━━━━━━━━━━━━━━━━━━━┫
┃申请单位情况简要介绍: ┃
┃ (公章) ┃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地区管理局意见 ┃
┃ (公章) ┃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飞行标准司意见 ┃
┃ (公章) ┃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一12 -
附件三:
中国民用航空局
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RINA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点合格证
DISPATCHER LICENSE THEORY TEST CENTER CERTIFICATE
编号Number
考试点名称Name of Test Center
地址Location of business
经审定,确定该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点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 - 65部咨
询通告AC - FS65 -××的要求,批准按照考试类别清单列出的考试类别实施考试。The test center
has met the requirements of 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 Part 65 AC - FS65 -××,and it i8approved
to conduct test types∞following:
(考试类别Test type list)
本合格证除被放弃、暂扣或吊销时,有效期三年。
’rhis certificate,unless cancelled,suspended,or revoked,shall continue in effect for three years.
颁发日期:____
Date issued:_
屙长授权人签字
By Director of the Admilustrationof CAAC
期满日期:
Expiration Date:
局长授权人单位(签章):
Issued by:
- 13— 谢谢发布,辛苦了 谢谢版主大人分享咯!!!!辛苦了 顶顶顶顶顶到对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多谢分享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xiexiefenxiang 内容很全面,在此谢过啦! 快考试了,谢谢分享 谢谢楼主分享!
页:
[1]
2